强制执行后,工资还是要不回来?别慌,老律师给你指条路!
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可真遇上黑心老板拖欠工资,简直是让人窝火又无奈,好不容易走完了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拿到了胜诉判决书,满心欢喜以为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结果申请了强制执行,工资还是迟迟不到账,这时候,你是不是感觉天都塌了?“赢了官司,输了钱”,这种滋味别提多难受了!
为啥强制执行了,工资还是拿不到手呢?
这你就得知道,强制执行不是万能的“点金术”,法院也不是“提款机”,如果公司账上根本没钱,或者早就把财产转移了,那执行起来就相当困难,常见的情况有这么几种:
- 公司真没钱了(无可供执行财产):有些公司经营不善,确实是山穷水尽,账户里空空如也,名下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好拍卖,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终本”。
- 公司玩“躲猫猫”(隐匿、转移财产):这就比较气人了,有的公司明明有钱,但就是把财产藏起来,或者转到关联公司、个人账户,让法院查不到。
- 公司是个“空壳子”(无实际经营):有些公司从一开始可能就是为了某种目的注册的,本身没什么实际业务和资产,老板早就通过各种方式把钱弄走了。
- 老板“跑路”了:老板都找不到了,公司自然也没人管,执行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那遇到这些情况,咱们劳动者就真的没辙了吗?当然不是!
虽然“执行难”是个老大难问题,但法律给咱们留的路还没走完,作为你的律师朋友,我给你支几招: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是关键!
- 法院的执行法官很忙,不可能对每个案子的被执行人都了如指掌。你自己最了解老板和公司的情况,要尽可能地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有没有偷偷摸摸在接业务、老板开什么车、住在哪里、有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房产、车子、股权、理财产品等等),哪怕是一点点蛛丝马迹,都可能成为执行的突破口。
- 可以多跟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问问有没有什么需要你配合的。
盯着“老赖”,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 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有上述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一旦被列入,他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贷款、不能买房买车、不能坐飞机高铁、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
- 还可以申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让他有钱也不敢随便花,这些措施虽然不能直接拿到钱,但能给“老赖”施加巨大的压力,有时候能“逼”他们主动还钱。
追加被执行人,让“幕后黑手”无处遁形!
关注“拒执罪”,用刑事手段施压!
- 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公司老板或相关负责人)明明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却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你可以拿着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一旦启动刑事程序,对“老赖”的震慑力是最大的,这个需要比较扎实的证据。
公司没了?看看能不能追究股东责任或申请破产清算!
- 如果公司已经注销或者濒临破产,但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依然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 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清算,看看在破产程序中能不能分到一点钱,虽然可能不多,但聊胜于无。
“终本”不代表“终结”,发现财产随时可以恢复执行!
- 如果法院因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你也不要灰心。“终本”只是暂时的,只要你发现了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这个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没有期限限制!“终本”之后,你的“雷达”也不能关,要继续留意被执行人的动向。
建议参考:
- 保持冷静,不要放弃:维权之路可能漫长且艰辛,但一定要有耐心和毅力。
- 及时沟通,主动作为:多和执行法官联系,积极提供线索,不要坐等法院通知。
-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如果自己搞不定,或者觉得案情复杂,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处理执行事宜,他们更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查找财产、追加被执行人等。
- 抱团取暖:如果有多名工友一起被拖欠工资,可以联合起来,共同维权,力量更大。
相关法条(摘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里面详细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股东等为被执行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总结:
遇到“强制执行后仍然拖欠工资”的情况,确实让人头疼,甚至绝望,但请记住,法律的武器并没有完全失效,关键在于我们要懂得如何继续运用它,如何更主动、更有策略地去争取。从提供财产线索到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再到追究“拒执罪”,每一步都需要我们积极行动。
“赢了官司,拿到钱”才是最终目的,希望这篇文章能给正在困境中的你带来一丝帮助和方向,如果你觉得有用,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你的每一分血汗钱都不容侵犯,维权的路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聊。
强制执行后,工资还是要不回来?别慌,老律师给你指条路!,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