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想辞职?这封被迫离职邮件怎么写才管用?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老板几个月不发工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想辞职,但又怕直接走了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甚至连个说法都没有,唉,这种事儿听着就让人生气!辛辛苦苦干活,拿不到工资,搁谁身上都憋屈。
很多朋友可能会想,“我直接走人不就行了?” 但律师告诉你,千万别冲动裸辞!尤其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这种原因离职,一封措辞得当、证据确凿的“被迫离职邮件”,可是你日后维权、索要经济补偿金的关键武器!它不仅是你通知公司离职的正式方式,更是你保留证据、明确责任的重要一步。
这封邮件到底该怎么写呢?别着急,律师这就手把手教你。
你得明白这封邮件的核心目的是什么?简单说,
- 正式通知:告诉公司,我不干了。
- 说明原因:不是我不想干,是你不给钱,我没办法才走的(这一点至关重要!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 保留证据:证明你是“被迫”离职,而不是主动辞职,或者被公司找理由辞退。
写邮件时,这些关键点一定要包含:
- 给谁发?通常是你的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如果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邮箱,也一并抄送,确保公司能收到。
- 邮件主题怎么写?一定要清晰明了,“关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 【你的姓名】”,这样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啥事儿,也方便他们归档,更重要的是,日后万一有纠纷,这主题就是铁证。
- 正文怎么说?
- 开头:礼貌但明确地表明身份和意图。“尊敬的【公司名称/HR部门/领导姓名】:本人【你的姓名】,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于【你的入职日期】入职公司,担任【你的岗位名称】一职,现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特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 核心事实:清清楚楚地写下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规定,公司应于每月【X】日支付上月工资,但截至【你发邮件的日期】,公司尚拖欠本人【X】年【X】月至【X】年【X】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这里的具体月份、具体金额,务必准确无误!
- 法律依据:点明你是依据哪条法律规定离职的。“鉴于公司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本人现正式通知公司:自本邮件送达之日起,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把法律条文点出来,显得你懂法,公司也不敢轻易糊弄你)
- 你的诉求:明确你希望公司怎么做。“请公司在【X】日内(或:在法定时限内)安排与本人办理工作交接,并结清拖欠本人的全部工资【具体金额】元,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条件,请估算具体金额或写明依法核算】。”
- 联系方式:留下你的有效联系方式,方便公司联系你办理后续事宜。
- 可以写“特此通知”,然后署名、写上日期。
邮件模板参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修改):
邮件主题:关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 【你的姓名】
尊敬的【公司HR部门负责人/直属领导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本人【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你的身份证号码】,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贵公司,担任【你的岗位名称】岗位工作。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规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日,但截至【XXXX年XX月XX日】,贵公司尚未支付本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元整)。
由于贵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本人现正式通知贵公司:自本邮件送达之日起,本人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立即解除。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于【X】个工作日内安排本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立即结清拖欠本人的全部工资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本人联系方式:【你的电话号码】,【你的常用邮箱地址】。
特此通知!
通知人:【你的手写签名(如果是打印后扫描发送,否则电子签名或直接打字姓名)】 【你的打印姓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律师给你的几点建议参考:
- 发送前务必检查:确保公司名称、你的姓名、入职日期、欠薪月份、金额、法律条款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一字之差都可能有麻烦。
- 发送方式:强烈建议使用公司邮箱发送(如果还能登录),或者用你个人常用的、有明确身份标识的邮箱(比如姓名拼音+手机号)发送,发送时,务必勾选“已读回执”(如果邮箱有此功能),并保留好发送成功的凭证(比如截图、已发送邮件文件夹存档)。这都是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抄送一份给自己:或者把邮件内容和发送记录截图保存到自己的云端或硬盘,以防万一。
- 保留其他证据:除了这封邮件,你手头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能证明公司发薪记录和欠薪事实)、与公司负责人关于欠薪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钉钉等)都要好好保留,这些在后续可能的劳动仲裁中都是你的“弹药”。
- 工作交接:即使是被迫离职,也尽量配合公司做好工作交接,但交接过程也要留痕,比如列个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 及时维权:如果公司收到邮件后仍不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建议你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拖过时效了!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被公司拖欠工资确实让人窝火,但咱们不能光生气,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封规范的“被迫离职邮件”,是你从被动转为主动的关键一步,它不仅清晰地表达了你的立场,更为你后续可能进行的维权行动(比如索要欠薪和经济补偿金)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咱们出来打工,是为了养家糊口,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相应的报酬,遇到不公,别害怕,别退缩,收集好证据,按照法律程序一步步来,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那些正在经历或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们,祝你维权顺利,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被欠薪想辞职?这封被迫离职邮件怎么写才管用?,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