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钱被扣了却蒸发?单位扣公积金不交社保的真相!
最近啊,我有个朋友张先生跑来跟我诉苦,说公司每个月工资条上明明白白扣了公积金,结果他去查账户,居然一分钱没到!更离谱的是,公司连社保都一直没给他交,他气得直跺脚:“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我的钱到底去哪了?!”
其实啊,张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很多单位表面按规矩办事,暗地里却玩“猫腻”——扣了员工的公积金,又不实际缴纳;同时逃避社保责任,这不仅是诚信问题,更是赤裸裸的违法!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单位这么干到底触了什么雷,咱们劳动者又该怎么维权。
文章正文:你的权益正在被“偷走”!
咱得搞明白一件事:单位扣留公积金却不缴纳社保,是双重违法,公积金和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强制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福利保障,公积金帮你攒钱买房、租房,社保则是养老、医疗、失业等的“安全网”,单位如果只扣钱不缴纳,相当于偷偷掏空了你的未来保障。
更让人恼火的是,有些单位会找借口:“现在经营困难,以后补缴”“这是行业潜规则”。别信!法律从来不看借口,只看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必须足额缴存公积金;而《社会保险法》也要求单位自用工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不交?就是违法!
那单位为什么要冒风险这么干?说白了就是为了省钱,公积金和社保单位都要承担一部分比例,如果偷偷截留,就能省下一大笔支出,但省的钱是建立在损害员工权益基础上的!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而你失去的是未来的保障和眼前的信任。
如果你发现了这种情况,别犹豫,立刻行动,首先保留好工资条、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然后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社保局投诉举报,这些部门有权责令单位补缴,甚至处以罚款,如果单位拒不执行,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的沉默,是对单位违纵容,很多劳动者怕得罪单位丢了工作,但换个角度想:一个连基本权益都不保障的单位,真的值得你留恋吗?
建议参考:三步维权法
- 收集证据:工资条、打卡记录、劳动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扣款事实。
- 投诉举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和社保局(12333)电话或线下投诉,要求稽查并责令补缴。
- 法律途径:若投诉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条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少缴。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扣公积金却不交社保,绝不是“小事”,而是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你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苦所得,不该成为单位“省成本”的牺牲品,法律站在你这边,但维权需要你的主动。别再沉默,你的行动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如果身边有类似遭遇的朋友,不妨转发这篇文章,提醒他们:权益是争来的,不是等来的!
你的钱被扣了却蒸发?单位扣公积金不交社保的真相!,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