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原创文章内容:

“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给家里添点东西,或者还还房贷车贷,结果左等右等,工资就是不见踪影,问老板,老板还支支吾吾,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

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这是不是很多打工朋友遇到过或者担心遇到的事儿?工资,那可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是养家糊口的根本,老板一旦开始拖欠工资,那种焦虑、无助,甚至愤怒的心情,真是谁经历谁知道。

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老板都不给我发工资了,我还给他干个啥?我能不能直接不干了?辞职的话,能有补偿吗?

别急,答案是:能!但这事儿得讲究方法,不是拍拍屁股走人那么简单。

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其实早就给咱们劳动者撑了腰。如果老板确实拖欠了你的工资,而且是“未及时足额支付”,那你是有权“被迫辞职”的,并且还能跟老板要一笔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我瞎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重点来了!不是所有的“晚发工资”都算“拖欠”,也不是你一声不吭走了就能拿到补偿,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你必须得搞清楚:

  1. 什么是“未及时足额支付”?简单说,就是到了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的发薪日,老板没给你发,或者发了但是没发够数,偶尔因为银行系统故障之类的特殊情况晚个三五天,老板也及时跟大家说明了情况,之后很快补上了,这种可能不算,但如果是长期拖着不给,或者明明有钱就是不发,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2. “被迫辞职”不是“任性辞职”,得有章法!

    • 第一步:你得“通知”老板。你不能心里想着“你欠我钱我不干了”,然后第二天就不去了,正确的做法是,你得明确告诉老板:“因为你拖欠我工资,所以我不干了!” 最好是书面通知,比如发一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第二步:通知书里得写明“理由”。这个理由非常关键,一定要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把这个法律依据写上,老板想赖都赖不掉。
    • 第三步:保留好所有证据!这简直是老生常谈但又无比重要!你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之前发薪日期和金额)、考勤记录,还有你跟老板/HR沟通工资事宜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甚至是老板承认拖欠工资的录音录像(注意别侵犯隐私),都得好好留着。这些证据是你日后维权的“弹药”!
  3. “被迫辞职”后能拿到什么?一旦你是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而被迫辞职,那你就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动离职”,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老板不仅要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给你结清,还得支付你一笔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个“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给大家提个醒:

  • 千万别“说走就走”!如果你没通知公司,或者没按法律规定的理由通知,直接不来上班了,老板可能反过来告你旷工,说你给公司造成损失,那时候你就被动了。
  • 别写“个人原因”辞职!如果你一时糊涂,写了个“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职”的辞职信,那就算之前老板欠你工资,你也拿不到经济补偿了,因为你自己放弃了权利。

遇到工资拖欠,咱们不能忍气吞声,但也不能鲁莽行事,拿起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建议参考:

  1. 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越全越好。
  2. 尝试与公司协商:有时候老板可能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开,先尝试友好协商,要求其限期支付,并保留协商记录。
  3. 正式书面通知:如果协商无果,务必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保留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已读回执等)。
  4. 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在通知书中可以一并提出结清拖欠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求。
  5. 协商不成,及时维权: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免费,流程也相对简便,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工资被拖欠,劳动者是完全有权利“被迫辞职”并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的。但这个过程一定要“有理有据有节”,核心在于证明老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老板解除合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千万记住,证据是关键,别让自己有理变成了没理,如果老板耍赖,别犹豫,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血汗钱!咱们出来打工,挣的是辛苦钱,理应得到尊重和及时的回报。

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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