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工资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咱们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顺顺利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可要是遇上老板拖着工资不发,那可真是太闹心了!一次两次还行,时间长了,谁家还没点柴米油盐的开销啊?这时候,不少朋友可能就不想干了,觉得这老板太不靠谱,但又琢磨着:我是因为他欠我工资才走的,就这么走了,是不是太便宜他了?我能要点补偿吗?
答案是:能!而且是必须能!
你没听错,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有权“被迫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咱们得明白,什么叫“被迫辞职”?这可不是说老板稍微晚点发工资,你不高兴了就能以此为理由辞职要补偿,法律上,这叫“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
- “未及时”:就是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或者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发,比如合同说每月10号发,结果拖到20号还没动静。
- “未足额”:就是发是发了,但没按说好的数目发,少了一截,而且是没道理的少。
如果老板确实存在上面这两种情况,而且是故意的,没有什么正当理由(比如遇到不可抗力,或者跟你商量好了暂时缓发),那你就有权“被迫辞职”。
那具体怎么操作,才能确保自己拿到应得的补偿呢?
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你的辞职报告(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一定要写清楚辞职的理由——“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句话可千万别写错,也别含糊其辞!你要是只写“个人原因”辞职,那可就啥补偿都拿不到了,哭都没地方哭去。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能证明老板确实欠你工资了。
- 劳动合同是必须的,证明你们有劳动关系,以及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
- 工资条、银行流水,这些能证明你实际的工资数额和之前的发放情况,反衬出现在的拖欠。
- 和老板或人事的沟通记录,比如微信、短信、邮件,催他们发工资的内容,对方承认欠薪的回复等等,这些都是宝贝。
- 考勤记录,证明你确实提供了劳动。
有了这些,你就可以挺直腰杆跟老板谈补偿了。
那这个经济补偿能拿多少呢?是按照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老板欠薪,咱不能光生气,也不能傻乎乎地直接走人,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该要的补偿一分都不能少!
建议参考:
- 保留证据是王道:从入职第一天起,就要有意识地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所有与工作和薪酬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 书面催薪并留痕:如果老板开始拖欠工资,建议先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微信文字、公司内部系统等可追溯的方式)正式催告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保留好催告的证据。
- 辞职理由要写对:如前文强调,辞职报告中务必写明是“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建议通过EMS等可查收的快递方式送达,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内容。
- 协商不成,及时维权:如果和老板协商补偿不成,要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仲裁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太久,过了时效可就麻烦了。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而“被迫辞职”,是完全可以依法拿到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你要能证明老板确实欠薪,并且在辞职时明确指出这个理由,咱们出来打工,凭本事吃饭,工资就是咱们应得的劳动报酬,遇到欠薪这种事,千万别忍气吞声,也别冲动行事,保留好证据,写对辞职理由,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遇不到这种糟心事,但万一遇到了,也别慌,法律会给咱们撑腰!别让自己的汗水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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