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公司说可以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

普法百科2天前2

“律师,我公司说如果我自己同意,就可以不交社保,直接把钱折现给我,这样可行吗?”听起来好像员工和企业“你情我愿”,但事实上,这里面藏着不小的法律风险,今天我就用一个律师的角度,跟大家聊聊“在职社保可以不交吗”这件事。

首先亮出观点:绝对不行
这不是一句“我愿意”就能绕过的问题,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哪怕你签字同意“自愿放弃社保”,这类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说白了,企业和个人谁都没权力“私下取消”这种强制性的安排。

在职期间,公司说可以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

你可能觉得,公司把社保折成现金发给我,我到手的钱多了,不是更划算吗?但问题是,社保的真正价值远不止眼前这点钱,它关联着你未来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保障,比如医疗保险,一旦停缴,次月就不能报销医疗费;养老保险则是累计缴费年限直接决定你退休后能拿多少钱,如果为了一点现金牺牲长远保障,其实是得不偿失。

更现实的是,如果公司不缴社保,首先你就失去了工伤保障,万一工作中发生意外,所有医药费、补偿金可能都要公司自行承担——而很多中小公司根本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吃亏的还是员工,很多城市社保缴纳还与购房、买车、子女入学等资格挂钩,一旦断缴,这些人生大事都可能受影响。

“自愿不交社保”表面上好像是给员工多一个选择,实际上却是一个陷阱:它推掉了企业的法律责任,却把全部风险转嫁到了员工个人身上。


以案说法:

张先生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入职时公司表示“为减轻员工负担,可由员工选择不交社保,公司额外发放2000元/月补贴”,张先生觉得划算就同意了,两年后,他在工作中意外受伤,治疗花费数万元,公司却拒绝承担医疗费用,理由是“他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已用现金补偿”。

张先生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员工意愿而免除,公司不仅需补缴两年社保,还要赔偿张先生的医疗费、工伤津贴等损失,而之前公司发放的“社保补贴”也被要求退还——因为该补贴本质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属于合法薪酬。

这件事说明,即使双方签了协议、员工也拿了钱,在法律面前仍是企业全责,法官不会支持这种“绕开法律”的操作。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总结一下:

社保不是一种“可选项”,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障,不为员工缴社保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操作,哪怕员工签字同意,企业仍然难逃补缴、罚款甚至诉讼赔偿的风险,对个人而言,接受“现金代替社保”表面多拿一点钱,实则牺牲的是长远利益和即时保障,风险极高。

如果你也遇到公司提出“可不交社保”,别犹豫,明确拒绝并要求依法缴纳,如果公司强制不缴,你可以向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永远是站在劳动者这一边的。

真正的福利,是法律规定的权益落到实处,而不是用眼前的小利换未来的大坑。


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撰写,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应结合个案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在职期间,公司说可以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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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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