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破镜重圆到底要等多久?
唉,说起离婚这事儿,真是一言难尽,曾经爱得死去活来,最后却闹到法庭相见,或者和平分手但心里也总有个疙瘩,可离婚后,日子还得过下去,有些人走着走着,就会想起前任的好,琢磨着:“我们,还能回去吗?” “离...
离婚后多久可以和好?法律没说“不”,但有讲究!
“刚离婚没多久,我和前任都后悔了,还能和好吗?”“离婚后多久才能重新在一起啊?有没有啥时间限制?” 经常有朋友会问我这类问题。
咱们得明确一点:从法律上讲,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必须等多久才能“和好”。这里的“和好”,如果仅仅是指双方感情回暖,决定重新在一起生活,那真没有时间门槛,今天离,明天觉得感情还在,想住一块儿试试,法律管不着你们。
划重点了啊!如果你们说的“和好”,是指想要恢复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重新成为合法夫妻,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记住喽,一旦你们拿到了《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了,你们在法律上就彻底不是夫妻了,是单身男女,这时候,想“和好”并恢复婚姻关系,唯一的途径就是——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对,你没听错,就是跟你们当初第一次结婚一样,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个结婚证,这在法律上叫“复婚”,但手续上跟新结婚没啥两样。
“多久可以和好”,法律不设限,但“多久可以复婚”,答案是:只要你们俩都想清楚了,并且都符合结婚的条件(比如单身、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和亲属关系等),随时都可以去办复婚登记。
但话说回来,法律不禁止,不代表你就能脑子一热就往回冲,毕竟,离婚不是过家家,当初肯定是因为某些无法调和的矛盾才走到那一步,现在想“破镜重圆”,最关键的不是“多久”,而是“为什么和好”以及“怎么确保不再重蹈覆辙”。
是因为孩子?因为习惯?还是因为真的认识到了过去的问题,并且双方都愿意努力去改变和适应?这才是你们在决定“和好”前,最应该掏心窝子好好聊聊的,别因为一时的寂寞、冲动,或者家人的压力,就急吼吼地又绑在一起,结果老问题没解决,新矛盾又出来了,那可真是把自己折腾惨了。
以案说法:一时冲动离婚,冷静后想复婚
给大家说个我碰到的小例子吧,为了保护隐私,人名咱就用化名了。
小李和小王,小两口,都是暴脾气,因为一次激烈争吵,互相放狠话,第二天就气冲冲地去民政局把婚给离了,孩子归小李,离婚后大概一个月,双方都冷静下来了,尤其是看到孩子可怜巴巴的样子,都后悔了,两人一合计,觉得还是对方好,就想“和好”,继续一起过日子。
他们一开始觉得,反正以前也是夫妻,现在住一起,跟没离婚一样,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又同居了大半年,结果呢?因为没办复婚登记,小王在一次意外中受伤住院,小李想签字、想作为家属参与一些决策,医院都不认,因为法律上他们已经不是夫妻了,更麻烦的是,小李这期间做生意赚了点钱,小王觉得这是共同财产,小李觉得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为此又闹得不可开交。
后来他们找到我,我就跟他们说,你们这叫“同居”,不叫“和好”成夫妻,想真正恢复婚姻关系,必须去民政局重新登记结婚,领那个红本本,不然,法律上你们就是两个单身的人住一块儿,各自的财产还是个人的,很多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也享受不到。
听我这么一说,他俩才恍然大悟,赶紧去补办了复婚登记。
所以你看,光凭感情和好不行,法律上的手续也得跟上,这才是对双方都负责的态度。
相关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解读:复婚跟初婚一样,必须双方你情我愿,没人能强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解读:这是核心!不管是头婚还是复婚,都得去登记,领了证才算法律上的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读:如果离婚后没复婚就同居,那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很可能还是个人财产,不像婚内财产那么好界定。)
律师总结
关于“离婚后多久可以和好”,我的总结是:
法律不设限,感情是前提:只要双方都有复合的意愿,法律不禁止,也没有“离婚后满X个月/年才能和好”的规定,但前提是,你们是真的想清楚了,而不是一时冲动。
“和好”≠“复婚”:如果只是想重新在一起生活,那随时可以,但这在法律上叫“同居”,你们依然是离婚状态,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受婚姻关系保护。
想恢复婚姻关系?唯一途径是“再婚”(复婚登记):如果真心想“破镜重圆”,重新成为法律上的夫妻,那就得跟第一次结婚一样,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一起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登记,领了新的结婚证,婚姻关系才算正式恢复。
复婚前多“复盘”:别让离婚的悲剧重演,复婚前,一定要坦诚沟通,把上次离婚的原因、各自的问题、未来怎么相处、财产怎么安排、孩子怎么抚养等等,都想清楚、谈明白,必要时,可以做个书面的财产约定。
法律不拦着真心悔改、想要重新开始的人,但“和好”有风险,复婚需谨慎,重点不是“多久”,而是“为何”与“如何”,希望每一对经历过波折的伴侣,如果选择再次牵手,都能更加珍惜,经营好未来的生活。
离婚后想破镜重圆?多久可以和好?,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离婚后多久可以和好?法律没说“不”,但有讲究! “刚离婚没多久,我和前任都后悔了,还能和好吗?”“离婚后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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