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想辞职,能要补偿吗?这份文书很关键!
哎,说起上班打工,谁不是为了那点辛苦钱呢?可偏偏就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拖,真是让人心里堵得慌,辛辛苦苦一个月,甚至好几个月,到头来连养家糊口的钱都拿不到,那种失望和无助,别提多难受了。
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动了辞职的念头。裸辞一时爽,可咱们应得的血汗钱和补偿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算了?当然不行!
如果你正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打算辞职,千万别冲动直接走人,也别只写个“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潇洒辞职信,今天要跟你说的是一种更“硬气”也更有法律保障的操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因为公司有错在先(比如欠薪),咱们是“被逼无奈”才辞职的。
这时候,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可不是普通的辞职信,它是你日后可能跟公司打官司、要赔偿的重要证据。
这份文书到底要怎么写才管用呢?
抬头得写清楚,是给谁的?一般是“XX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直接写给公司法定代表人。
得有你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公司哪个部门、什么职位,什么时候入职的。
最重要的部分来了,辞职的理由!一定要写明白,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拖欠工资,最好能简单提一下,从什么时候开始欠,欠了多少(如果能算清楚的话)。
要明确表达你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我被迫提出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把法律依据摆出来,有理有据。
再然后,就是你的要求了:请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几天内(比如3天或5天内)给我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加班费,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还有,别忘了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
当然是你的签名和日期,哦对了,送这份通知书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比如用EMS邮寄,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和地址,备注栏里注明“XXX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或者,如果公司有内部邮件系统,发邮件也行,但最好同时再寄一份纸质版,确保公司收到了,这是关键!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呢?直接走不行吗?
还真不行!如果你啥也不说清楚就走了,或者只写个个人原因辞职,那公司很可能就顺水推舟,认为是你主动放弃,后续你再想要经济补偿,可就难了。
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辞职”,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哦。
这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既是你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也是你与不公待遇划清界限的“宣言”,写清楚,送到位,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建议参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全称] (或人力资源部/法定代表人[姓名]):
本人[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你的身份证号],系贵公司[你的部门]员工,担任[你的职位],于[你的入职日期]与贵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因贵公司自[具体开始拖欠工资的月份,2023年X月]起至今,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本人现被迫提出于 [你希望的最后工作日期,通常为送达后30天内或双方协商日期,若已无法正常工作,可写“本通知书送达之日”] 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与本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结清本人所有未结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支付本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请贵公司依法为本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建议选择EMS邮寄,并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或通过公司内部邮件系统发送并截图保存,同时可考虑当面送达并要求签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心里肯定不好受,但千万别慌,更别硬碰硬或者忍气吞声。“被迫辞职”并不可耻,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关键在于,要用对方法,留好证据,这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是你维权路上的重要一步,它清晰地告诉公司:我不是无缘无故走的,是你违法在先,我有权获得应有的报酬和补偿。
写清楚、送到位,然后拿着这份通知书和你手头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勇敢地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和公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咱们理直气壮!
被拖欠工资想辞职,能要补偿吗?这份文书很关键!,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