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我咋被迫离职还能拿补偿?
说起打工,谁不是为了那点碎银几两,养家糊口呢?可要是遇上那无良老板,工资左等右等就是不到账,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手头紧,心里慌,工作也没心思干,这日子简直没法过! 这时候,很多人可能会一拍...
哎,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遇上糟心事,尤其是辛辛苦苦干活,工资却被老板拖欠或者克扣,那真是窝火又无奈!有些人一气之下就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辞职走人,但你知道吗?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离职”,你可能还有权向老板索要一笔经济补偿哦!
不是说你觉得工资少了、老板不好就叫“被迫离职”,法律上的“被迫离职”是有明确说法的,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说的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解除,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简单说,就是老板先违法(欠薪、扣薪),你没办法才走,这种情况下,补偿才有!
补偿标准到底是多少?——“N倍月工资”了解一下!
这个经济补偿金,可不是随便给多少的,它有个计算公式,一般咱们叫它“N倍月工资”。
举个栗子(假设当地社平工资三倍高于小明工资):
小明在A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每个月应发工资是8000元(假设离职前12个月平均也是8000元,且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因为公司连续3个月没发工资,小明被迫离职,那么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个月 × 8000元 = 32000元。(3年8个月按4年算,N=4)
这笔钱怎么算?“N”和“月工资”是关键!
重点来了!如果老板故意找茬,恶意克扣你的工资,比如明明业绩达标却不发提成,或者无理由罚款,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都可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并要求补偿。
有没有啥特殊情况?
如果你的月工资真的特别高,超过了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那补偿金的计算就会有“3倍封顶”和“12年上限”的限制,这是为了防止补偿金额过高,但对于咱们大多数普通打工人来说,一般用不到这个上限。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确实是让人气愤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是只能忍气吞声或者默默离开,你有权“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就是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N)乘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万一真遇上这种事,别慌!先把证据收集好,然后按照法律程序,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得商量!咱们打工赚钱,既要出力,也要懂得保护自己的“钱袋子”!
一、啥情况算被迫离职能拿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遇上糟心事,尤其是辛辛苦苦干活,工资却被老板拖欠或者克扣,那真是窝火又无奈!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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