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啥情况算被迫离职能拿补偿?
哎,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遇上糟心事,尤其是辛辛苦苦干活,工资却被老板拖欠或者克扣,那真是窝火又无奈!有些人一气之下就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辞职走人,但你知道吗?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离职”,你可能还有权向老板索要一笔经济补偿哦!
不是说你觉得工资少了、老板不好就叫“被迫离职”,法律上的“被迫离职”是有明确说法的,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说的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解除,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简单说,就是老板先违法(欠薪、扣薪),你没办法才走,这种情况下,补偿才有!
补偿标准到底是多少?——“N倍月工资”了解一下!
这个经济补偿金,可不是随便给多少的,它有个计算公式,一般咱们叫它“N倍月工资”。
- “N”是什么?“N”指的是你在这家单位的工作年限。
- 工作满1年,算1个月工资。
- 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1年,也按1年算,给1个月工资。
- 工作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是什么?“月工资”指的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这个平均工资,是指你应得的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这些,可不是只算基本工资哦!
- 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你工作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单说,3倍封顶,12年上限”)
- 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来算。
举个栗子(假设当地社平工资三倍高于小明工资):
小明在A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每个月应发工资是8000元(假设离职前12个月平均也是8000元,且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因为公司连续3个月没发工资,小明被迫离职,那么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个月 × 8000元 = 32000元。(3年8个月按4年算,N=4)
这笔钱怎么算?“N”和“月工资”是关键!
- 算“N”(工作年限):从你入职那天算起,到你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那天为止,每满一年算一个“N”。
- 算“月工资”(平均工资):把你离职前12个月的所有应得工资(扣除社保、个税之前的)加起来,然后除以12,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的月数来平均。
重点来了!如果老板故意找茬,恶意克扣你的工资,比如明明业绩达标却不发提成,或者无理由罚款,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都可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并要求补偿。
有没有啥特殊情况?
如果你的月工资真的特别高,超过了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那补偿金的计算就会有“3倍封顶”和“12年上限”的限制,这是为了防止补偿金额过高,但对于咱们大多数普通打工人来说,一般用不到这个上限。
建议参考:
- 保留证据是王道!一旦发现老板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苗头,一定要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老板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 别冲动裸辞!如果你想以“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离职并要补偿,千万不要在辞职报告里写“个人原因”!一定要在书面通知中明确写明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通知最好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保留好送达凭证。
- 先协商,后仲裁!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免费,这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
- 时效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确实是让人气愤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是只能忍气吞声或者默默离开,你有权“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就是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N)乘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万一真遇上这种事,别慌!先把证据收集好,然后按照法律程序,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得商量!咱们打工赚钱,既要出力,也要懂得保护自己的“钱袋子”!
一、啥情况算被迫离职能拿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