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不让的怎么办
法律解析: 离职时公司不让,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果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如果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后可离职;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
离职公司不让,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便可离职,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三天期满后员工就能够正常离职,公司没有理由阻拦。
而对于正式员工,同样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里强调的是书面形式,比如辞职信、离职申请等,并且要确保公司能够收到。在提交书面通知后,三十日期满,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即解除,员工可以自行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得拒绝。若公司以各种理由阻止员工离职,例如不办理工作交接、不出具离职证明等,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仅可以离职,还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不让离职,员工可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说明自己离职的原因和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析: 离职公司不让,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若已过试用期...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