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能炒了他还拿钱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咱们打工人,最怕啥?辛辛苦苦干活,到了发薪日,老板却支支吾吾,工资一拖再拖,这时候,心里那叫一个急啊,房租、水电、柴米油盐,哪一样不要钱?碰上这种事儿,真是又气又无奈,有些人可能会想,算了,忍忍吧,等发了工资再说,可如果老板一直这么拖着,咱们总不能一直“饿肚子”干活吧?这时候,咱们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辞职走人,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呢?当然不是!今天就跟大家聊聊,老板拖欠工资,咱们怎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能顺利脱身,说不定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

首先得明确一点,老板拖欠工资,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咱们付出了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当老板以各种理由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咱们工资的时候,咱们是有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老板欠薪,我能炒了他还拿钱吗?

那什么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呢?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拖欠工资,导致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在那儿干下去了,咱们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咱们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迫离职”,性质完全不一样!主动辞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就有权向老板索要经济补偿。

具体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一定要留好证据!这是最重要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啥证据呢?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老板没发工资或者没足额发)、考勤记录、和老板或人事关于工资的聊天记录、老板承认欠薪的录音录像或者书面材料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在那儿上班,以及老板确实欠你工资了,都给它收集起来,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特别是欠薪的证据,一定要清晰、直接。

第二步,向老板发出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可不是随便写个辞职信就行的,这个通知书得写清楚: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把欠薪的事实简单描述一下,比如从X年X月至X年X月的工资未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本人现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并且明确解除理由是“拖欠工资”!口头说的不算数,到时候老板不认账就麻烦了。

那这个通知书怎么给老板呢?最好是能当面递交,让他签个字,表示收到了,如果老板耍赖不收,那就用EMS快递,快递单上一定要写清楚“XXX(你的名字)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这可是证明你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的重要证据,也可以同时通过公司认可的内部邮件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比如公司邮箱、工作微信群/钉钉群,前提是能证明对方已读或收到)发送一份电子版,但纸质版的寄送最好也别少。

第三步,解除合同后,找老板算账,要回属于你的钱!这里面包括两部分:一是老板拖欠你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得全部要回来;二是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一般是按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哦。

如果老板痛快给钱,那最好,要是老板还是不给,或者拖着不给,那咱们就只能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了。拿着咱们收集的所有证据,还有那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证明,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仲裁是免费的,流程也不算太复杂,大胆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建议参考:

  1. 别拖延,及时行动!发现老板拖欠工资,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赶紧收集证据,及时发出被迫解除通知,时间拖得越久,证据可能越难收集,维权也可能越被动。
  2. 保持冷静,理性沟通!就算心里再生气,跟老板沟通的时候也尽量保持冷静,别吵架,重点是把事情说清楚,把证据固定好。
  3.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觉得自己搞不定,或者公司情况比较复杂(比如老板想赖账、公司快倒闭了等),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4. 抱团取暖!如果是很多同事都被欠薪了,可以一起行动,人多力量大,证据也更容易收集,维权效果可能更好。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咱们打工人不能一味忍让,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不仅能解除这个让人心累的劳动关系,还能理直气壮地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和应得的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要保留好证据,按法律程序走,书面通知一定要送到,理由一定要写对。咱们付出了劳动,就该拿到应有的回报,合法维权,没什么好怕的!希望大家都能用不到这些知识,但万一遇到了,也能从容应对,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老板欠薪,我能炒了他还拿钱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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