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不交社保,怎么就成诈骗犯了?
最近有个案子挺让人唏嘘的——某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不交社保,把该缴的钱折成现金发工资,结果员工离职后反手告公司诈骗,公司负责人差点背刑事责任,很多人一听就懵了:明明双方说好的,怎么突然就变成诈骗了?...
原创文章内容:
“诈骗”这个词,生活中听得不少,但真让你说清楚它的法律定义,很多人可能就含糊了。诈骗的本质,是用“套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且这“套路”必须够深——不是简单的撒谎,而是让对方心甘情愿掏钱,还觉得自己赚了。
举个例子:老张在微信上冒充“领导”,让会计小王紧急转账50万到“合作账户”,小王照做了,结果钱进了骗子口袋,这种利用虚假身份+紧迫话术+受害者错误认知的组合拳,就是典型的诈骗,而如果老张直接抢走小王的手机转账,那就不叫诈骗,是抢劫了——诈骗的关键在于“骗”,受害者是基于错误判断主动交付财物。
诈骗的“高级玩法”比你想象的更隐蔽:
法律上,诈骗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建议参考:
遇到“天上掉馅饼”或“紧急情况”要求转账时,牢记“三不”原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注:司法解释中,“数额较大”通常指3000元至1万元以上。
小编总结:
诈骗的本质是“心理战”,骗子比你还懂人性弱点。真正的紧急情况不会靠一条短信解决,真正的利益不会凭空送上门。下次遇到“好事”或“危机”时,不妨用这句话警醒自己:“如果对方真的为你着想,怎么会逼你立刻打钱?”
(本文案例均为虚构,旨在普法,如有雷同,请速报警。)
排版说明:
原创文章内容: “诈骗”这个词,生活中听得不少,但真让你说清楚它的法律定义,很多人可能就含糊了。诈骗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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