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被迫解除通知书咋写才管用?

普法百科3秒前1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老板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日子过得紧巴巴,想辞职吧,又觉得就这么走了太亏,毕竟血汗钱还没拿到手,这时候,很多人会想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但具体怎么操作,尤其是那个关键的“被迫解除通知书”到底该咋写,才能既解气又能帮咱们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呢?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咱得明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是普通的辞职信,它是员工在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比如拖欠工资、不缴社保等)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通知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目的是啥?不仅仅是辞职走人,更重要的是以此为依据,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法权益,这玩意儿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得有章法!

这份“被迫解除通知书”到底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才能真正帮到咱们呢?别着急,下面就给大伙儿捋捋清楚:

通知书的“脸面”——写给谁,谁写的?

  • 抬头:得写清楚是给哪个公司的,一般是用人单位全称,最好能写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如果知道的话。
  • 称谓: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或者“尊敬的XX公司负责人:”。
  • 自我介绍:咱自己的信息也得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公司担任的职位、入职日期,以及最后(预计)的工作日期(这个可以写发出通知后30天,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单位过错严重,也可以即时解除)。

通知书的“心脏”——为啥要解除?

这部分是核心中的核心,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 开门见山:直接说因为啥要解除合同。“因贵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特向贵公司通知如下:”
  • 摆事实、讲道理:具体说说公司怎么拖欠工资的。
    • 拖欠了多久?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工资未支付。
    • 拖欠了多少?共计人民币XXXX元(最好有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支持)。
    • 有没有沟通过?如果之前沟通过但没结果,也可以简单提一句,证明咱不是没给公司机会。这部分一定要客观、准确,有啥证据就写啥,别夸大也别缩小。

通知书的“灵魂”——我的要求是啥?

咱写这个通知,不是为了单纯发泄情绪,是为了维护权益,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非常重要!

  •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明确表示自本通知书送达贵公司之日起(或X年X月X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 支付拖欠工资:要求公司在X日内(比如3日内或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X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XXXX元。
  • 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要写上“请贵公司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XX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
  • 其他:比如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

通知书的“尾巴”——后续怎么办?

  • 工作交接:可以提一句,在公司安排下,本人会配合做好工作交接。
  • 联系方式: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和收款账户信息,方便公司支付款项和沟通。
  • 保留权利:如果公司不履行,咱会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落款

  • 员工签名(亲笔签名!)
  • 日期(年、月、日,写发出通知的当天)

重要提示,敲黑板!!!

  1.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发通知书前,务必收集好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
  2. 送达方式!这玩意儿可不是写完往老板桌上一扔就完事了,最好通过EMS邮寄,并且在快递单上清晰注明“关于因贵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系统,也可以同时发一份邮件,并保留好发送成功的截图,确保公司能收到,并且你能证明公司收到了!
  3. 语气要坚决,但别骂人!内容要客观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别用情绪化、攻击性的语言。
  4. 一式两份!自己至少留一份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后续仲裁或诉讼使用。

建议参考:

  • 明确核心诉求:写这份通知书的核心目的是“解除合同”、“要回工资”、“拿到补偿”,所以内容要围绕这几点展开,不要跑偏。
  • 事实清晰准确:拖欠工资的时间段、金额要写准,这是最基本的事实依据。
  • 法律依据充分: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的依据)和第46条、47条(要补偿的依据),让公司知道你不是瞎闹,是懂法的。
  • 证据意识:从准备到发送,全程注意保留证据,这是你维权的底气。
  • 谨慎发送:一旦发出,劳动合同就解除了(具体看你通知书上写的解除日期),所以想清楚了再发。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咱劳动者千万别慌,也别忍气吞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咱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写的时候,一定要把事实写清楚、诉求列明白、法律依据找准确、证据保留好、送达方式要稳妥,咱们是有理有据地维权,不是无理取闹,如果公司收到通知书后还是拒不支付,那下一步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了,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回自己的血汗钱,讨回公道!劳动维权路可能有点曲折,但请相信,法律是站在咱们这边的!

老板欠薪不给?被迫解除通知书咋写才管用?,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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