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到底多久看一次孩子才合适?
离婚,对大人来说可能是一段关系的结束,但对孩子来说,家的模样变了,可对爸爸妈妈的爱和依赖,一点都不会少。“离婚后多久看一次孩子”这个问题,真不是简单一句“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或者“法律规定一周一...
离婚,对大人来说可能是一段关系的结束,但对孩子来说,可能意味着整个世界的重构,在这个过程中,“探望权”就成了连接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孩子情感的重要纽带,很多朋友都会问我:“律师,离婚后我多久能看一次孩子啊?有没有什么硬性规定?”
说实话,这个问题,真没有一个“一刀切”的标准答案,因为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孩子的年龄、父母的工作、居住的距离,甚至孩子自身的意愿,都会影响探望的频率和方式。
咱们先说说基本原则:法律上,探望权的行使,核心出发点永远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切都得为了孩子好。
具体到“多久一次”,通常会怎么安排呢?
协商优先,灵活处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先鼓励父母双方自己协商,毕竟,没有人比你们更了解自己的孩子和家庭情况,你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是每周一次、每月两次,或者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怎么安排,平时可以每周接孩子过一个周末,寒暑假孩子可以轮流在双方家里住一段时间,这样既能保证亲子相处,也不会过度打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
尊重孩子的意愿: 随着孩子年龄增长,他们的意见会越来越重要,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通常会征求并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别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孩子,多听听他们怎么说。
距离和实际条件: 如果父母双方居住在不同城市,甚至不同国家,那“每周一次”就不太现实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约定寒暑假集中探望,或者平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云探望”,弥补物理距离的遗憾。
“多久一次”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依然能感受到来自双方的关爱和陪伴,健康快乐地成长,父母双方一定要放下芥蒂,多沟通,多为孩子着想,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也最利于孩子的探望方案。
以案说法:
小明(化名,8岁)的父母离婚后,小明跟着妈妈生活,爸爸希望每周都能接小明回家住两天,但妈妈觉得爸爸工作太忙,而且小明刚上小学,频繁变动不利于孩子适应,只同意每月一次,双方争执不下,闹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时,首先了解了小明的意愿,小明表示很想念爸爸,希望能经常见到爸爸,但也提到喜欢现在学校的小伙伴,不想总换地方,考虑到小明的年龄、学习情况以及双方的居住距离(在同一个城市,车程约1小时),法院最终判决:爸爸每月可以探望小明四次,其中两次为周末白天探望(早上接走,晚上送回),另外两次可以在不影响小明学习的前提下,安排短时间的晚间探望或共同进餐,寒暑假则轮流与父母共同生活一段时间。
这个案例就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探望权纠纷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实际情况以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力求找到一个平衡点。
附上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您可以通过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官方渠道查询具体法条内容)
律师总结:
离婚对孩子已是伤害,别让探望权的争夺成为二次伤害,为了孩子,请父母们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计较,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希望今天的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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