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走到离婚这一步该怎么处理
一、两个人走到离婚这一步该怎么处理 两个人走到离婚这一步,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签订书面,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
我得明确告诉大家,法律上并没有一刀切地规定“离婚后必须多久看一次孩子”,不像数学题有标准答案,这个问题,真得看具体情况,核心原则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想想看,孩子是无辜的,离婚已经对他们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探望权的行使,就是为了尽量减少这种冲击,让孩子依然能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探望的频率、方式,都应该围绕着孩子的感受和需求来。
哪些因素会影响探望的频率呢?
最理想的状态是父母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又对孩子最有利的探望计划,这个计划里,可以包括每周什么时候接,什么时候送回,寒暑假怎么安排,节假日怎么轮流等等,写得越细致越好,免得日后扯皮。
如果实在协商不成,那就只能求助于法院了,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结合各种因素,来判决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以案说法:
我见过一个案子,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女儿当时5岁,判给了妈妈李女士,张先生一开始提出想每周都把女儿接走两天,李女士不同意,觉得太频繁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作息,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后来我介入调解,了解到张先生工作比较自由,确实有时间陪孩子,而且女儿也挺黏爸爸,李女士主要是担心频繁变动对孩子不好,我就建议他们,是不是可以从每周一次短时间探望开始,比如周日上午接走,下午送回,让孩子慢慢适应,等孩子适应了,双方关系缓和了,再逐步调整,也鼓励张先生平时多通过视频、电话和孩子联系。
一开始双方还是有点抵触,但为了孩子,最终还是同意了这个方案,过了半年,我回访,他们已经能很顺畅地协商探望事宜了,有时张先生还会接女儿住一晚,李女士也比较放心了,孩子在双方的关爱下,也成长得挺好。
这个案子就说明,沟通和体谅是多么重要,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是否适合孩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至第六十八条也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等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具体内容大家可以自行查阅,主要强调了协议优先、尊重子女意愿、以及中止探望的具体情形,如探望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虐待行为等)
律师总结:
说到底,“离婚后多久看望一次小孩”没有标准答案,核心永远是“孩子利益最大化”。
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结束,但不是亲子关系的终结,父母的爱,对孩子来说至关重要,希望每一位离婚父母都能放下恩怨,为了孩子,理性、平和地处理探望问题,让孩子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下次再见!为了孩子,我们都可以做得更好。
很多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最放不下的就是孩子。我还能不能经常看到孩子?多久看一次才不会影响孩子,又能维系我和孩子的感情?这些问题,几乎是每个离婚父母都会问到的。,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我得明确告诉大家,法律上并没有一刀切地规定“离婚后必须多久看一次孩子”,不像数学题有标准答案,这个问题,真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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