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个人到底会闹多久才算完?
律师开篇:理解你的“闹”与痛 嗨,朋友,我知道,当婚姻走到尽头,“离婚”这两个字本身就够让人闹心的了,可偏偏,很多时候,离婚不是“一拍两散”那么简单,随之而来的可能还有无休止的“闹”,这里的“闹”,...
离婚这事儿,说起来简单,真要落到实处,好多人心里还是没底,特别是“分开”这个状态,到底要持续多久,才能从法律上、从情感上,真正算是“两清”了呢?这可不是简单一句“办完手续就完了”就能概括的,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给大伙儿掰扯清楚。
首先得明确一点,离婚后“分开”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一刀切的、固定的期限,它更多的是和你们离婚的方式、以及离婚后需要处理的遗留问题紧密相关。
咱先说说最常见的两种离婚方式:
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俩人好聚好散,对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来养、抚养费给多少这些事儿都商量明白了,然后一起去民政局办手续,现在协议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30天,冷静期过了,双方都还是坚持要离,那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了,从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起,你们在法律上就不再是夫妻了。协议离婚的话,法律意义上的“彻底分开”,就是从离婚证生效开始,但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房产过户、户口迁移、物品搬离这些具体事务,这些事儿最好尽快处理完毕,拖得越久越容易出幺蛾子,影响双方开始新生活。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就是俩人谈不拢,或者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这种情况下,“分开”的时间就可能比较长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断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注意啊,这里的“分居满两年”,可不是说你们俩单纯分开住两年就行,它有几个关键点:首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不是因为工作、学习这些客观原因;其次是“连续”分居,中间不能断断续续;最后是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那原告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6个月之后再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诉讼离婚从开始到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快的可能几个月,慢的一两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只有拿到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你们的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
给大伙儿讲个小故事吧,就叫小明和小红。
小明和小红结婚五年,感情一直不太好,经常吵架,后来小红觉得实在过不下去了,就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了,这一住就是两年多,期间,小明偶尔会发信息给小红,但小红基本不怎么回复,两人也没有任何夫妻生活,经济上也是各自独立。
两年后,小红向法院起诉离婚,拿出了她的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还有一些证明两人几乎没有联系的聊天记录,小明呢,他不想离,就跟法官说,小红虽然搬出去了,但偶尔还会回来看孩子(假设他们有孩子),而且他也给小红发过信息,这不算是真正的分居。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小红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她和小明因感情不和已经连续分居满两年,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判决准予离婚。
这个案子就说明,“分居满两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而且需要实打实的证据来证明,不是嘴上说分居了就算数的。
关于离婚和分居,咱们国家《民法典》是这么规定的:
离婚后“要分开多久”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
与其纠结“要分开多久”,不如更关注如何妥善处理好离婚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尽量减少对彼此和家人的伤害,如果双方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无疑是最快捷也最不伤和气的方式,如果实在协商不成,那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如果情况复杂,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才能更好地帮你理清思路,走出困境。
离婚后,两个人到底要分开多久才算彻底了?,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离婚这事儿,说起来简单,真要落到实处,好多人心里还是没底,特别是“分开”这个状态,到底要持续多久,才能从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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