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4个月,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2分钟前1

最近后台收到一位朋友的私信,说自己公司已经拖欠了4个月工资,生活实在撑不下去,打算辞职,但又怕主动辞职就啥也拿不到了,心里特别纠结,这种情况,相信不少打工人都遇到过或者听说过,真的挺让人糟心的,今天咱就好好聊聊,公司拖欠工资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又该怎么操作。

咱得明确一点,工资是咱们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拖欠工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劳动合同法》里明明白白写着,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那遇到这种情况,员工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默默辞职走人呢?当然不是!

公司欠薪4个月,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如果你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且是拖欠了4个月这么久!),导致你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选择辞职,这在法律上叫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补上,还可以额外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你没听错,是有补偿的!这可不是公司说“你自己要走的”就能赖掉的。

那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哦,这笔补偿款可能还不少,是你应得的!

要拿到这笔补偿,有个关键步骤你得做对,那就是辞职报告(或者说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写法,你可千万别傻乎乎地写“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职”,如果这么写了,那真的就可能啥补偿都没了。正确的姿势是,在辞职报告里明确写清楚:“因公司拖欠本人X个月工资(从X年X月至X年X月),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通知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这样一来,你的“被迫离职”才算有了合法依据。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把能证明公司欠你工资的证据都收集好,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没有工资进账记录也是证据)、和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录音都行,记得录音要合法)、公司发布的欠薪通知等等,这些都是你日后维权的“弹药”。

建议参考:

  1. 先礼后兵,尝试协商:如果公司只是暂时困难,老板也承诺了明确的发薪时间,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再等等,但如果公司一直拖着不给说法,或者明显就是不想给,那就别犹豫了。
  2. 及时止损,果断维权:拖欠4个月工资已经严重影响生活了,别指望公司会突然良心发现。尽早准备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过快递(最好是EMS,并注明文件名称)寄给公司,并保留好快递底单。这能证明你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3.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所有证据材料,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仲裁流程相对简单,也不收费,大胆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4. 寻求帮助:如果自己不太懂怎么操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咨询法律援助机构,他们会给你专业的指导。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被迫离职,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还能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大家遇到这种事,千万别觉得是自己理亏,也别害怕维权麻烦,咱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保留好证据,按法律程序走,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你的隐忍和退让,换不来公司的良心发现,只会让自己蒙受更大的损失,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欢迎大家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人。

公司欠薪4个月,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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