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拖欠工资,我咋走被迫离职这条路?
唉,说起这外包工作,真是一言难尽,活儿没少干,压力没小扛,结果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外包公司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真是让人窝火又无奈,这时候,很多兄弟姐妹们可能就不想干了,但又觉得就这么走了不甘心,毕竟是公司先不仁,那这种情况下,咱能不能走“被迫离职”,给自己争取点应得的权益呢?答案是:能!但得按规矩来,不能一拍屁股就走人。
咱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说白了,就是因为用人单位那边出了幺蛾子,比如没及时足额给咱发工资、没给咱交社保、或者用暴力威胁咱干活儿等等,把咱逼得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辞职,这种情况下,咱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公司是要给咱经济补偿的!这一点,是核心中的核心,大家一定要记牢。
那针对“外包拖欠工资”这个事儿,具体咋操作呢?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说公司欠你钱,空口无凭可不行,得有实打实的证据。
- 劳动合同:证明你和外包公司(注意,是外包公司,不是你实际干活的那个甲方公司)有劳动关系。
- 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应该发多少,实际发了多少,还差多少没发,银行流水最直接,上面有打款方信息,一般就是外包公司。
- 考勤记录:证明你确实在干活,付出了劳动。
- 沟通记录:这太关键了!比如你催工资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短信,甚至电话录音(记得录音前最好提一下对方身份,王经理,关于咱们公司拖欠我X月份工资的事……”),这些都能证明公司承认拖欠或者你一直在主张权利。
- 公司的规章制度、通知:如果公司有关于工资发放日的规定,那更好了。
第二步,书面通知公司!不是口头说一下“我不干了,因为你欠我工资”就行,必须是书面形式!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为了留下证据。 通知里要写清楚:
- 你的姓名、身份证号、在公司的职位。
- 明确指出公司的违法行为:因贵公司自X年X月起至今,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工资,共计人民币XXXX元”。
- 表明你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人现被迫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般可以写通知送达之日,或者给公司一个合理的交接期限后的日期。
- 你的签名和日期。
这个书面通知怎么送呢?最好是通过EMS等能证明送达的方式邮寄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快递单上一定要写清楚“关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把快递底单和送达记录(网上能查到)都保存好,如果公司有人收,当面给也行,但最好让对方签个收条,证明收到了。
第三步,办理离职手续,要求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发了通知后,公司就应该跟你办离职了,这时候,你要要求公司一次性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别忘了最重要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按你在这个外包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啥的,不是基本工资哦。
建议参考:
- 千万别冲动!就算再生气,也别旷工或者直接走人,那样可能会被公司反咬一口说你违纪,按流程来,有理有据。
- 证据一定要保留好原件!复印件有时候效力不够,所有跟公司的沟通,尽量留下书面或电子记录。
- 书面通知是关键!这是证明你“被迫”的核心证据,一定要规范书写,并且确保公司收到。
- 如果公司耍赖不给钱、不给补偿,那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你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被迫离职通知书、快递底单等所有证据,去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他情形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外包公司拖欠工资,确实是件糟心事,但咱劳动者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迫离职”不是逃兵,而是在公司违法在先的情况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手段。关键就在于固定证据、依法通知、理性维权,只要咱占理,就别怕!收集好证据,按步骤走,该要的工资和补偿一分都不能少,如果公司不给,劳动仲裁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希望大家都能顺利解决问题,拿到自己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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