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资深律师。今儿个咱们聊个糟心事,但也是个能帮大家维权的正经事—公司拖欠工资,咱们不想干了,那封被迫离职函到底该咋整?
文章疑问标题:公司欠工资,我能直接走吗?工资和补偿咋办? 说起这拖欠工资,真是能把好脾气的人都逼疯了,辛辛苦苦一个月,就盼着发薪日能给家里添点进项,结果公司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一次两次还行,...
哎,说起这事儿,真是让人窝火又无奈,本来工作就够累的了,结果还可能遇到一些不那么地道的公司,要么是变着法儿地让你“主动”走人,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被迫辞职”,要么更狠,活儿干了,工资却迟迟不见踪影,一拖再拖,这俩事儿要是凑一块儿,简直能把人逼疯!
啥叫“被迫辞职”呢?说白了,就是公司那边出了幺蛾子,让你实在待不下去了。恶意降薪、克扣工资、不给你安排合理的工作岗位、甚至用言语侮辱、给你穿小鞋,让你在单位待得一天都不舒坦,最后没办法,只能自己提离职,这种情况下,可不是你心甘情愿走的,是公司把你“逼”走的!
那遇到这种“被迫辞职”,工资还被拖着不发的情况,咱们劳动者该咋办呢?总不能吃这个哑巴亏吧?当然不行!咱们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必须加粗!)
你可能会说,我都要走了,哪还有心思弄这些?千万别这么想!证据就是咱们维权的“弹药”,缺了它,后面寸步难行,那具体要收集啥呢?
证据在手,心里不慌!咱们就可以走维权途径了:
先礼后兵——跟公司协商: 虽然心里憋屈,但如果能心平气和(或者至少表面上)跟公司谈谈,把你的诉求说清楚(把欠我的工资XX元结清,因为是被迫辞职,根据法律规定,你还得给我经济补偿金XX元),如果公司愿意协商解决,那是最高效省事的,协商的时候也可以悄悄录个音,以防万一。
找“娘家人”帮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公司根本就不理你,那咱们就去找政府部门帮忙,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带上你的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据、拖欠工资证据、被迫辞职的证据,写个投诉书,把情况一说,监察大队会出面帮你跟公司沟通,责令公司支付工资,很多时候,公司怕被处罚,在监察大队介入后就会乖乖给钱了。
最后一招,但很管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投诉之后,公司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那咱们就只能走劳动仲裁这条路了,这可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终极武器”之一,而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你需要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写一份《仲裁申请书》,把你的基本情况、公司的基本情况、你的仲裁请求(1、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XX元;2、裁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X元——这个经济补偿金,就是因为“被迫辞职”公司应该给的,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事实和理由(把怎么被迫辞职、怎么拖欠工资的经过写清楚)写明白,然后把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材料复印几份,一式两份(自己留一份,交仲裁委一份,有多少个被申请人就多准备几份),提交给仲裁委。
仲裁委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到时候你就带着证据原件去,把事情跟仲裁员说清楚,仲裁裁决下来之后,如果公司还不执行,你就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把钱要回来!
记住啊,朋友们,遇到这种事,千万别自认倒霉,更别因为怕麻烦就放弃维权!咱们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凭啥不要回来?公司不仁,咱们不能不义,但也不能任人宰割!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咱得有理有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他情形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小编总结(就是我这个律师朋友总结啦):
被迫辞职后遭遇工资拖欠,咱们劳动者完全不用怕!关键在于“保留好证据”和“勇敢走法律途径”,从协商到投诉再到仲裁,一步步来,总有办法能把咱们的血汗钱和应得的补偿拿回来。
劳动最光荣,咱们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法律是咱们最坚实的后盾,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觉得有用就赶紧收藏转发给身边的人吧!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
哎,说起这事儿,真是让人窝火又无奈,本来工作就够累的了,结果还可能遇到一些不那么地道的公司,要么是变着法儿地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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