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脱保”,事故后果谁承担?
爱车保险到期前,您会记得提前续保么?绝大部分车主的回答都是“会”,但在现实中总有部分粗心大意的车主,忘记续保时间或者“拖延症”发作导致未能及时续保,使自己的爱车处于“脱保”状态,这种状态下的车辆一旦出现事故就让人“追悔莫及”。近日上高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机动车“脱保”由车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
4月,被告张某驾驶小型客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由原告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交通事故。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发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张某驾驶的车辆处于交强险脱保状态,其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已经结束,因此被告张某必须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为更好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问题,承办法官从法律、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帮助他们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和综合考量,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日常生活中,总有车主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即使交强险脱保几天也没事,但事实上这种侥幸心理往往让人陷入巨大的风险中,是不可取的。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和法定性,不允许“脱保”,否则无法实现交强险及时、有效保障受害者利益和维护交通安全的功能和作用。如果被路面交警发现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将暂扣车辆并进行处罚。因此建议及时给爱车续保,避免出现被查扣处罚及自行承担事故全部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