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上了糟心事: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手头紧得不行,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眼瞅着老板也没个说法,心里那叫一个憋屈,真想一拍桌子走人!但又转念一想,我这要是主动辞职...
原创文章内容:
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一个月,就指望着那点工资过日子呢,房租、车贷、孩子奶粉钱,哪一样都等着钱下锅,可偏偏就有那么些公司,不把员工的血汗钱当回事,工资一拖再拖,有时候甚至能欠一个月!这时候,很多朋友心里就犯嘀咕了:“就欠一个月,我要是因此不干了,算是‘被迫离职’吗?能跟公司要补偿吗?公司会认账吗?”
您还别说,这还真是个挺普遍的问题,很多人觉得,不就一个月工资嘛,可能公司真是遇到点困难,忍忍就过去了?但您想过没有,工资是咱们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公司天经地义的义务,这可不是可给可不给的“福利”。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于咱们普通打工人来说,可能就是下个月的房租能不能交上,一家人的生活会不会受影响的大事。
问题来了,因为公司拖欠一个月工资,员工“被迫离职”到底行不行?
答案是:行!而且很可能有补偿!
您别急,听我慢慢说,这里的“被迫离职”,在法律上有个专业说法,叫“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听起来有点绕,但意思就是,公司没按时给你发工资,你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走,这时候你是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公司还得给你经济补偿!
可能有人会说:“哎呀,我就口头跟老板说了,因为欠工资我不干了,行吗?” 这里我必须强调一下,“被迫离职”可不是拍屁股走人那么简单,得讲究“姿势”正确!关键在于,你得明确告诉公司,你离职的原因就是“公司拖欠工资”,最好呢,是书面形式,比如发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把理由写清楚,并且保留好证据,证明公司收到了,口头说的,万一公司不认,说你是“个人原因”离职,那可就麻烦了。
那这个“经济补偿”怎么算呢?一般是按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哦。
有些公司可能会耍赖,说“我就欠一个月,你至于吗?”或者“我下个月就补上,你不能走!” 您记住了,只要公司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哪怕就是一个月,你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在法律上都是站得住脚的。公司不能以“数额小”或者“马上就发”来否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只是晚发了几天,并且有合理理由,双方也协商一致了,那可能另当别论,但如果是恶意拖欠,或者长期拖欠,那没商量!
所以啊,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千万别自己扛着,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怕麻烦”。你的隐忍可能只会让公司得寸进尺。咱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建议参考:
如果您正遭遇公司拖欠一个月工资的情况,并考虑“被迫离职”,请参考以下步骤:
劳动纠纷有时候细节很重要,如果对法律程序或证据收集不熟悉,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专业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拖欠一个月工资”虽然听起来数额可能不大,但它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以此为由“被迫离职”,不仅合情合理,更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关键在于您要保留好证据,并且以正确的方式提出离职(书面通知,明确理由)。
咱们打工人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睡大觉。遇到不公,要勇敢站出来说“不”,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正在经历类似的困扰,别犹豫,赶紧行动起来吧!
就欠一个月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公司会认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原创文章内容: 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一个月,就指望着那点工资过日子呢,房租、车贷、孩子奶粉钱,哪一样都等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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