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充了卡,店家就跑路了!预付式消费的这些坑如何避免?

法院案例12小时前5

刚办完会员卡,充了几千甚至几万块钱,下次再去却发现门店已人去楼空……这种预付式消费的陷阱,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面对商家"充多少送多少"的诱惑,我们该如何避免掉入陷阱?

真实案例

理发店倒闭拒退预付款,57名消费者合力维权成功

前不久,江苏常州一家理发店闭店后拒绝退还消费者预付款,引发大量投诉。从今年5月起,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商务局陆续收到众多消费者的投诉,称该理发店闭店后,接手经营者在原址开新店,却限制消费者使用预付卡,并拒绝退回未消费金额。

无奈之下,57名消费者将此事诉至法院。未退金额从几千元到四万多元不等,总额达23万余元。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多方调解。经法院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商家同意退还全部23万余元预付款。

健身卡退费竟要扣35%?

上海市民陈女士的遭遇更是令人唏嘘。她花费8.4万元在一家健身机构购买私教课,后因腰椎间盘突出不能继续健身。当她找机构退款时,却被要求扣除近3万元违约金(含手续费),相当于总费用的35%!

多次协商无果,陈女士起诉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健身机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全额返还陈女士75810元剩余款项。

本案承办法官指出: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后,消费者身体健康等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的,消费者要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应依法予以支持。

培训机构注销跑路,股东需承担责任

西安市民小周为其孩子缴纳12800元购买了128节课外兴趣班,但在上了39节课后,该机构即停课。小周和其他家长与该机构交涉无果后,因工作繁忙,暂时将维权事宜搁置。可等一年后,小周再次找到该机构要求退款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甚至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小周不得已将A公司原股东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司唯一股东B公司向其退还剩余服务费8900元。

雁塔区法院审理认为,公司股东在明知与家长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并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仍作出虚假承诺骗取公司注销登记,判令公司股东退还小周剩余培训费用8900元。

法律武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从主体资格、合同条款、退卡规则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问题的解决路径,有效遏制了商家的不法行为。

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企业发行预付卡需在发行后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如何避坑

1. 查证商家资质

消费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家的注册信息、注册资本、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2. 谨慎选择大额预付

尽量避免一次性预付大额资金。即使优惠力度再大,也要控制预付款额度,缩短使用周期,降低风险。

3. 签订书面合同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优惠条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转卡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4. 保留证据好维权

注意保留预付协议、付款凭证、商家宣传资料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将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5. 及时维权不拖延

一旦与商家发生争议,或发现商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ND

案例来源:新沂市人民法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 瑛

责编:高 弘

审核:陈 俊

新城区法院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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