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5天工资,我能炒了他还拿赔偿不?被迫离职这条路怎么走?

普法百科4周前 (09-05)8

原创文章内容:

唉,说起打工挣钱,最怕的就是遇上糟心事,比如工资不准时发,辛辛苦苦一个月,就盼着发薪日那点盼头,结果左等右等,工资就是迟迟不到账,就有朋友问了:“律师,我们老板拖欠了我5天工资,我心里特不爽,不想干了,这种情况,我能算‘被迫离职’,然后让他给我经济补偿吗?”

老板欠我5天工资,我能炒了他还拿赔偿不?被迫离职这条路怎么走?

这个问题,问的人还真不少,咱得明白,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按时足额拿到手,天经地义!老板拖欠工资,不管是几天,肯定是不对的,让人心里堵得慌,干活都没劲儿。

咱们办事儿得讲法律,对吧?想走“被迫离职”这条路,可不是说老板一欠薪,哪怕就一天,咱们就能立马拍桌子走人,还能拿到一笔补偿金,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得捋清楚。

第一个关键点:拖欠五天工资,算不算“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里说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未及时”,通常指的是超过了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发薪日。

那问题来了,就欠了五天,算不算“未及时”到可以直接“被迫离职”的程度呢?

这就得看具体情况了,比如说:

  • 公司是不是第一次拖欠?还是说这已经成了家常便饭,这次只是又一次?
  • 拖欠的原因是什么?是公司真的遇到了不可抗力的经营困难,还是老板就是故意拖着,或者财务部门出了点小纰漏但马上就能补上?
  • 这五天对你的生活造成了多大影响?(这个更多是情感上的,法律上主要看客观事实)

如果只是偶尔拖欠了五天,而且公司很快就补发了,或者有合理的解释(比如遇到了突发的、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件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但也承诺了明确的补发时间),这种情况下,直接就认定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从而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可能会有点勉强。法律在这方面,有时候也会考虑一个“合理容忍度”和“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

第二个关键点:如果想走“被迫离职”,正确的姿势是什么?

如果你觉得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让你无法忍受,决心要走,并且希望能拿到应有的补偿,

  1. 第一步:先沟通,并且留下证据!

    • 不要闷声不响就走了,先尝试跟公司负责人(最好是能拍板的人,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 沟通的时候,尽量用书面形式,比如邮件、微信/钉钉等工作群的文字消息,或者直接发《催告函》(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电话沟通的话,记得录音,这些都是为了证明你曾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公司也知晓欠薪的事实。
  2. 第二步:看公司反应。

    如果公司收到你的催告后,还是拒不支付,或者找各种理由搪塞,没有明确的支付意愿和时间表,那你的“被迫离职”理由就更充分了。

  3. 第三步: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这是最最关键的一步!你必须向公司发出一份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且通知书里一定要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就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千万不能写“个人原因”离职,一旦写了个人原因,那就跟“被迫离职”和经济补偿彻底说拜拜了!
    • 通知书怎么送?最好是通过EMS等能证明送达的快递方式寄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己也要保留好一份原件和快递底单、签收记录,如果公司内部有OA系统或者邮件系统,也可以同时在这些系统里发送一份。
  4. 第四步: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

    发出通知后,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通知送达后即可离职,无需等待30天,因为是公司过错导致你解除合同),准备办理工作交接了,别忘了要求公司结算所有未发的工资。

  5. 第五步:如果公司不给补偿,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拿着你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欠薪证据、沟通记录、《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送达证明等材料,去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建议参考:

  • 别冲动!遇到欠薪,谁都火大,但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先冷静下来,评估一下情况,如果只是五天,公司平时口碑还行,或者老板已经口头承诺马上就发,不妨再等等看,毕竟走法律程序也需要时间和精力。
  • 证据是王道!这句话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从欠薪发生的那一刻起,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证据,聊天记录、邮件、工资条、考勤记录、催告函、解除通知书等等,越多越好,越清晰越好。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模板可以网上找找参考,但核心内容“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定要有。注意,是“解除”,不是“辞职申请”。
  • 如果公司除了拖欠工资,还有没给你交社保、或者让你长时间加班不给加班费等其他违法情形,也可以一并作为“被迫离职”的理由写进去,增加胜诉的筹码。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就因为拖欠五天工资,立马就“被迫离职”并成功拿到经济补偿,不是说绝对不行,但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看公司的态度和拖欠的具体原因。

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1. 先别急着下定论,跟公司好好谈谈,问清楚原因和确切的发放时间。有时候可能真的是个误会或者小意外。
  2. 如果公司态度恶劣,或者拖着不给明确说法,那就要开始有意识地收集证据了。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和公司的沟通记录等等。
  3. 在决定“被迫离职”前,最好能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把你的具体情况跟律师说清楚,让律师帮你评估一下胜算。毕竟律师能看到你可能忽略的细节。
  4. 如果最终决定走法律途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特别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和送达,千万不能马虎!

咱们劳动者维权是正当的,但也要讲究策略和方法。核心是“及时沟通、固定证据、依法解除、理性维权”。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工作开心!

老板欠我5天工资,我能炒了他还拿赔偿不?——被迫离职这条路怎么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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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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