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存在过错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存在一些特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结束可能面临的不利影响的一种补偿。
二、非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下,劳动者是被动失去工作,给予经济补偿是合理的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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