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司总在社保问题上装糊涂?背后真相让人心寒!
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一个扎心的话题——为什么有些公司总是不给员工交社保?你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面试时HR笑容满面承诺“五险一金齐全”,入职后却发现社保账户迟迟没动静,或者公司用各种理由搪塞,别以为这只...
老张上个月离职时才发现,前公司竟然三年没给他缴社保,更让他崩溃的是,之前待过的两家公司也都有类似操作,愤怒之余他找到我:"律师,难道这些企业就不怕违法吗?"
老张的遭遇绝非个例,近年来笔者处理的劳动纠纷中,超过四成涉及多重劳动关系下的社保缺缴问题,许多企业抱着"省一笔是一笔"的心态,将劳动者权益当作可以随意切割的成本,更令人担忧的是,某些行业甚至形成了"谁缴社保谁吃亏"的潜规则。
暗藏猫腻的常见手法:有的公司用"现金补贴"替代社保缴纳,美其名曰让员工多得实惠;有的要求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声明",将违法行为包装成双方合意;更狡猾的是通过关联公司轮流用工,使劳动者劳动关系难以追溯,这些操作看似给了员工短期利益,实则剥夺了医疗、养老、生育等长期保障。
某快递员同时与物流公司、配送平台、人力资源公司存在交叉用工关系,三家公司均未为其缴纳社保,后该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因缺乏工伤保险,医疗费用高达40余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三家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医疗费用、伤残补助等损失共计68万元,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通过关联企业交叉安排劳动,规避法定缴费义务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劳动法强制性规定的恶意规避,应当认定多方存在共同用工故意。"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发生社保争议的,相关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社保不仅是当下的保障,更是未来的安全感,当多家公司都不愿承担这份责任时,请不要沉默——你的权益,值得用法律来守护。
(注: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撰写,具体案件处理请咨询专业律师)
为什么这么多公司敢不给你交社保?真相让人心寒!,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上个月离职时才发现,前公司竟然三年没给他缴社保,更让他崩溃的是,之前待过的两家公司也都有类似操作,愤怒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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