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不交社保协议?别傻了,这玩意儿根本没用!
“律师,公司让我签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说这样到手工资能多拿点,这玩意儿有效吗?”
说白了,这种协议签了也是白签,根本没用!
你不是一个人在想这个问题,很多劳动者尤其是灵活就业、外卖小哥、小公司员工都遇到过类似情况,今天我就从法律和人情两个角度,跟你唠明白这件事。
白纸黑字签了字,为什么还是无效?
首先你得明白一点: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强制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注意这个词——“必须”,也就是说,这不是你们俩私下能商量着来的事情。
哪怕你自愿签字、按手印,甚至写明了“本人自愿放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一律无效。
举个例子:你能跟别人签协议说“我自愿让你打我两拳”吗?当然不行,因为打人本身是违法的,放弃社保也是同样的道理——它侵害的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利益,不只是你个人的权益。
公司为啥总想让你放弃社保?
说穿了,就是为了省钱。
公司给你交社保,是要额外支出一部分的,比如养老保险,单位要缴16%(比例因地略有不同),医疗保险也要单位掏大部分,如果让你“自愿放弃”,公司省下的可是真金白银。
看似当月多拿了几百块,长远来看,损失巨大:养老没保障、生病无法报销、工伤没人管、生育没津贴,甚至连购房、落户、孩子上学都可能受影响——很多地方要求连续社保缴纳记录。
更现实的是,一旦你哪天反悔想去告公司,这份协议反而会成为公司“忽悠”过你的证据,虽然法律上它无效,但维权过程会变得更麻烦。
如果真的签了,该怎么办?
如果你已经签了这样的协议,别慌,你仍然有权补救:
你的社保权益,从来都不允许被“协议”掉。
📘 相关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签不交社保的协议,就像试图用一张废纸去换真金白银——看上去你情我愿,实则毫无价值,法律保护的从来不是一纸协议的形式,而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保障,下次再遇到公司让你“自愿放弃”,你可以微微一笑说:“律师说了,这协议没用,咱还是依法办事吧。”
你的权益,从来都不靠让步换来,而是靠清醒认知和依法行动守护的。
希望每一个努力工作的你,都能安全、有保障地走向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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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不交社保协议?别傻了,这玩意儿根本没用!,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