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有赔偿金吗?多久可以离职?
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三十天内不发工资的话就算违法。例如7月份的工资,到了8月31号还不发就属于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拖欠工资在一定情况下有赔偿金。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能直接要求赔偿金,而是需要先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解决。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只有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时,才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除了上述加付赔偿金的情况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拖欠工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有赔偿金的,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解析: 拖欠工资在一定情况下有赔偿金。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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