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按时还钱怎么办
一、欠债人不按时还钱怎么办 若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采取以下措施。 先尝试与欠债人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了解不还钱的原因。若对方确实有困难,可在保留证据的前提下达成分期还款等新的还款协议。...
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还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般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对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不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解析: 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还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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