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社保?别让试用成了企业的免罪金牌!
刚拿到offer,沉浸在入职喜悦中的你,是否曾闪过这样的疑问:“试用期不交社保,这操作合规吗?”许多企业会以“试用期未转正”为由,暂缓或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试用期不交社保,到底合不合...
签订试用期合同通常还算应届。应届毕业生主要是指在该自然年毕业的学生,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一般不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认定。
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且在该年份顺利毕业的学生。比如,2024年毕业的学生,在2024年就属于应届毕业生。而签订试用期合同,这是一种常见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规范的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问题,并没有将签订试用期合同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丧失的条件。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核心判定依据是毕业时间,而非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试用期合同。
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或者毕业后不久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这是他们步入职场的正常过程。比如,某高校毕业生小李在毕业前就与一家企业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开始了实习工作,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毕业当年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一些只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像公务员考试中的应届岗位、一些国有企业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校招等。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场景下,可能会对应届毕业生身份有更严格的界定。例如,有的单位要求应届毕业生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或者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等机构的毕业生。但即便如此,签订试用期合同本身并不等同于落实了工作单位,关键还是看档案、社保等情况是否发生了改变。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而档案等仍保留在学校,那依然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解析: 签订试用期合同通常还算应届。应届毕业生主要是指在该自然年毕业的学生,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一般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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