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不批准的怎么办
法律解析: 离职公司不批准,需根据离职方式区别处理。若为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公司的预告解除,无需公司批准,到期即可离职;若为因公司存在过错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立即离职并要求公司支...
老师辞职校长不批准,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若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学校即可离职;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到期后可离职;若学校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老师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试用期内,老师若想辞职,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学校,无需校长批准,三日期满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例如,小李老师在试用期内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前三天告知学校,三天后就可以正式离职。
如果老师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书面通知需明确表达辞职的意愿和预计离职的时间等信息。自提交书面通知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便校长不批准,老师也可以依法离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学校不能以不批准为由限制老师离职。比如王老师提前三十天向学校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三十天后,他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学校应该配合。
若学校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老师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老师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老师可以向学校说明情况后直接离职,并要求学校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学校长期拖欠张老师的工资,张老师就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学校支付所欠工资和经济补偿。
若校长不批准辞职且老师按照合法程序操作后仍无法顺利离职,老师可以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老师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老师辞职校长不批准,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若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学校即可离职;若已过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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