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择业期?这个坑你别踩!
最近有个词挺火的,叫“择业期”。
不少刚毕业的年轻人一听,哎,这词听起来挺友好——“择业”嘛,自由选择职业,多潇洒。
但有些公司就开始动歪脑筋了,跟你说:“你现在是择业期,公司不用给你交社保哦。”
你信了,就觉得这是“正常操作”。
但真相是:不交社保,根本就不是什么“择业期”的合理说法,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
不交社保,真的是“择业期”的福利吗?
所谓“择业期”,一般指的是毕业生离开学校后、尚未正式就业的一段时间,国家为了鼓励就业灵活性和人才流动,确实给毕业生一定的缓冲时间。
但这绝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借此逃避法定义务。
有些公司嘴上说着“我们这是为你节省支出,你到手工资更高”,听起来好像你赚了。
实际上呢?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强制保障。
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每一样都跟你切身相关。
不交社保,意味着:
- 你看病没法刷医保,全部自费;
- 退休后没有养老金可领;
- 万一失业、工伤,没有任何兜底保障;
- 甚至可能影响你买房、落户、子女上学……
换句话说,公司省下的那笔钱,是从你的未来保障里“偷”出来的。
这不是“择业期福利”,这是对你权益的赤裸剥夺。
更现实的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公司若拿“择业期”为由不缴社保,法律绝不会支持。
只要事实上你已经在公司工作、接受管理、按月拿工资,你们之间就是劳动关系——就必须交社保。
以案说法:小张的“择业期陷阱”
2022年,应届生小张加入某文化公司,HR对他说:“你是应届生,还在择业期,公司半年内不交社保,但每个月多补你500块。”
小张没多想,答应了。
结果工作第四个月,小张突发急性阑尾炎住院,手术加住院前后花了近2万。
因为他没有医保,全部自费。
之后他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却一口回绝:“咱们说好的,择业期内自愿放弃。”
小张无奈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认定:择业期≠豁免社保。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必须缴纳社保。
最后判决公司为小张补缴社保,并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你看,口头协议绕不开法律底线。
公司所谓“自愿放弃”根本不具法律效力——社保是强制义务,个人“同意”不交也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
这意味着,即使你签了“自愿不交社保”的协议,也因为违法而无效,公司照样要补缴。
所谓“不交社保就是择业期”的说法,根本是混淆视听、逃避责任。
法律上从来没有“择业期免社保”的规定。
只要你人在岗、干着活、拿着工资,单位就必须缴社保——没有例外,没有商量。
你也别信“现金补贴更划算”这种话。
社保是你未来的安全垫,是法律赋予你的底线保障。
放弃社保,就是拿自己的未来赌公司的“良心”——而良心,常常是最不靠谱的东西。
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
- 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沟通;
- 明确要求公司依法缴纳;
- 如果公司拒绝,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择业可以灵活,权益不能妥协。
你不是在“择业期”,你是在“依法就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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