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劳动关系怎么写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通常指劳动关系证明,一般需要包含主体信息、劳动关系基本情况、证明目的等内容,且要加盖单位公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在实际生活中,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以下为具体的书写要点及示例。
书写要点
1.标题:一般为“劳动关系证明”,字体可适当加大加粗,放在纸张首行居中位置,以突出显示。
2.主体信息:正文开头要明确双方主体,即写明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用人单位的全称。
3.劳动关系基本情况:详细描述劳动关系的具体信息,包括劳动者入职时间、离职时间(若仍在职则写“至今在职”)、担任的职位、工作部门等。这些信息能清晰地展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经历。
4.证明目的:说明开具此证明的用途,比如“此证明仅用于证明[劳动者姓名]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被滥用。
5.单位信息及盖章:在证明末尾,要注明用人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同时注明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
示例
劳动关系证明
兹证明[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自[入职日期]起至[离职日期/至今]在本单位[工作部门]担任[职位]一职。
此证明仅用于证明[劳动者姓名]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名称:[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盖章]
[开具日期]
除了用人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外,劳动者自己也可通过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些材料在劳动纠纷等情况下也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