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它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形式上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不仅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便于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从内容上看,各项条款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法定的上限等。
公平原则强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大体相当,不能存在明显的权利义务失衡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不能在合同中只强调劳动者的义务,而忽视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像只规定劳动者的高额违约金,却不明确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平等自愿原则包含两层含义。平等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从属之分,任何一方都不得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款。自愿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是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一方胁迫、欺诈另一方的情形。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这意味着合同的任何条款都不能是一方强加给另一方的,而是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结果。例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重要内容,都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都要讲信用,守诺言,诚实不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情况,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也应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如学历、工作经历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