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是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是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人体伤残评定同样适用。
具体而言,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判断时综合考虑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
比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依据神经功能障碍程度、日常生活能力受限情况等确定;面部损伤,按容貌毁损程度、眼部功能受损情况等评定;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看骨折愈合情况、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
鉴定过程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和鉴定人进行,遵循法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全面检查伤者身体状况,结合病历资料、影像检查等进行综合判断,最终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作为等处理的重要依据。
二、朋友借车发生车主需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担责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车主在出借车辆时存在过错,就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车主知道或应当知道朋友、无驾驶资格仍出借车辆,这种情况下车主存在明显过错。因为车主有义务确保车辆借用人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身体状态适合驾驶。在此类事故中,由于车主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若车主在出借车辆时无过错,对朋友醉驾不知情,且车辆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朋友有合法驾驶资格,那么车主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要由实际驾驶人承担。
依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需要多长时间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交管部门应在收到当事人书面调解申请后开始调解。
调解期限为十日。对于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若在调解期限内达成协议,交管部门会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若未达成协议,交管部门会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需注意,调解并非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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