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能办残疾人证吗
一、工伤十级伤残能办残疾人证吗 工伤十级伤残不一定能办理残疾人证。 工伤十级伤残是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损伤后劳动能力受限程度的评定,主要用于等劳动权益保障方面。而残疾人证是认...
一、机关单位和企业职工工伤待遇标准
企业职工工伤待遇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1. 医疗与康复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根据,一级至十级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基金支付);五至六级由单位安排工作或支付伤残津贴;七至十级终止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4. 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从基金支付。
机关单位(含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金多由财政或单位全额负担:
其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财政承担;伤残待遇参照公务员福利体系或地方规定,如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等,保障水平不低于企业职工;工亡待遇标准与企业职工基本一致,但资金来源为财政或单位。
两者核心区别在于资金渠道:企业依赖工伤保险基金与单位,机关依赖财政或单位;机关单位部分待遇标准可能参照公务员体系,企业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二、省金标准
吉林省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以下三项: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该标准全国统一。
2. 丧葬补助金:按吉林省上年度职工月的6个月总额确定。
3. 供养亲属抚恤金:针对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领取,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以上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吉林省工伤保险相关实施规定确定,具体金额需结合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吉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及职工本人工资等数据计算。
三、获款取消低保吗
获得工伤赔偿款是否取消低保,需结合当地低保政策的财产与收入认定标准判断:
1. 收入认定:一次性工伤赔偿款通常不计入家庭常规收入,不会直接因收入超标取消低保。
2. 财产认定:若工伤赔偿款数额较大,导致家庭财产总额超过当地低保政策规定的财产限额(如家庭存款、有价证券等累计值超标),则可能不符合低保资格。
3. 动态管理:低保实行年度审核,若获得赔偿后家庭财产或收入发生变化,超过当地标准,将被取消低保。若赔偿款用于支付医疗、康复等必要支出,可提供支出凭证,避免全部计入财产总额。
具体需参照当地民政部门发布的低保财产限额标准,建议向当地社区或民政部门提交赔偿款用途证明,确认是否影响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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