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怎么认定?单位不认账、赔偿谈不拢怎么办?

普法百科34秒前1

大伙儿出门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轻的还好,重的不仅自己遭罪,还可能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工伤”这两个字,咱们必须得搞明白。

啥叫工伤?简单说,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工作时间”,不光是你打卡上班那八小时,有时候加班加点也算;“工作场所”,也不只是你工位那一小块地方,比如因为工作需要去别的部门、甚至出差在外,只要是因工作相关的,都可能算;“工作原因”,这个是核心,就是说受伤跟你干的活儿得有关系。

受了工伤怎么认定?单位不认账、赔偿谈不拢怎么办?

那具体哪些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呢?我给您捋捋常见的: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典型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后收拾场地。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因为拒绝违规操作被人打了(咱不提倡打架啊)。
  4. 患职业病的,比如长期在粉尘多的环境下工作得了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个“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很重要,自己骑车摔了,或者酒驾出事儿了,那可能就不算了。

还有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等。

知道了啥是工伤,那万一真出事了,第一步干啥?赶紧就医!身体是第一位的,别耽误治疗。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票据,这些都是后面维权的重要证据。

就是关键的工伤认定申请了,这个事儿,按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实中有些单位可能怕麻烦、怕担责任,拖着不办,这时候,别慌!如果单位不申请,咱们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1年时限很重要,可别错过了!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啥材料呢?一般得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如果没签合同,那可能还得先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医疗证明等等,具体的可以提前问问当地的社保部门。

认定下来是工伤了,下一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这直接关系到后续能拿到多少赔偿。

赔偿方面,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养伤期间单位还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这些费用,有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出,有的是单位出,具体得看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小王吧,小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有一天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飞溅的铁屑打伤了眼睛。

单位积极负责。单位赶紧送小王去医院,垫付了医药费,30天内也帮小王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小王依法拿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也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单位不认账,也不申请工伤认定。小王眼睛受伤后,单位老板说这是小王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算工伤,医药费让小王自己先垫着,工资也停发了,小王很着急,后来听工友说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小王在受伤后3个月,自己准备了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发生时在场工友的证言等材料,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经过调查核实,认定小王属于工伤,之后小王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服,还去法院起诉了社保局,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小王通过劳动仲裁,向单位追讨了应得的各项赔偿。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遇到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千万别自认倒霉,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是会保护咱们劳动者的。


法条链接

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主要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申请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说到底,工伤维权是个系统活儿,步骤多,耗时长,有时候还挺复杂,但咱们只要记住几个关键点:

  1. 及时就医,保留证据:所有跟受伤、治疗相关的东西都别扔。
  2. 牢记时限,主动申请:单位不申请,自己或家人一定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别过了期。
  3. 确认关系,是前提:没签劳动合同也别怕,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都能作为证据。
  4. 不懂就问,寻求帮助:法律条文复杂,程序也多,如果自己搞不清楚,或者单位态度强硬,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他们能给你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咱们出来打工不容易,平平安安最重要,但万一不幸遭遇工伤,也别慌,更别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国家有法律保护咱们,咱们自己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大家。


受了工伤怎么认定?单位不认账、赔偿谈不拢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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