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被催收,手忙脚乱怎么办?律师教你见招拆招!
原创文章内容: 嘿,朋友们,生活嘛,谁还没个手头紧、周转不开的时候,可一旦贷款逾期了,催收电话、短信就跟“夺命连环call”似的,搞得人坐立不安,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香,有的朋友甚至会因此陷入恐慌,...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好哥们儿张口借两万,说周转三个月就还,结果转眼一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连个影子都找不着,你说气不气?更扎心的是,当初压根没打借条,只有几段微信聊天记录:“兄弟,最近手头紧,先借点救急,月底一定还!”“放心,我还能跑?”——现在人真跑了,钱呢?也跑了。
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完了,没借条,是不是就拿不回来了?其实啊,别急着认栽,作为一名干了十几年民商事纠纷的律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没有借条,不代表就没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用得好,照样能打赢官司!

关键是怎么用。
我就办过这么一个案子,当事人叫小林,90后,在一家设计公司上班,他大学同学阿强突然联系他,说家里老人住院急需三万块,能不能先借一下?小林念旧情,二话没说,支付宝直接转账三万,备注“借款”,两人微信里聊得挺热乎,阿强还发了个抱拳表情:“兄弟够意思,下个月发了奖金马上还你。”
结果呢?半年过去了,小林催了好几次,对方开始搪塞:“快了快了”“再宽限几天”,后来干脆装失联,小林急了,想打官司,但一翻材料,发现:没借条、没合同、没担保人,唯一的“证据”就是那几十条微信对话和转账记录。
他问我:“王律师,这能告赢吗?”
我说:能,而且胜算不小。
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法院早就不只看“白纸黑字”的借条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就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你要证明两点:
在小林这个案子里,微信聊天记录里阿强亲口说“借三万”“下月还”,这就是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支付宝转账有凭证,金额、时间、对象清清楚楚;再加上小林后续多次催款,对方没有否认债务,反而一直在拖延——这些,全都是铁证!
我们把这些证据整理成册,公证了微信聊天记录(防止对方说记录可以伪造),连同转账截图、通话录音一起提交法院,开庭那天,阿强居然来了,嘴硬说“那是合伙投资,不是借款”,法官当场反问:“既然是投资,有协议吗?分红吗?风险共担吗?”他一句话答不上来。
法院判决:阿强十日内归还小林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特别有代表性,很多人以为“没借条=没证据”,这是误区,现实生活中,熟人借钱往往碍于情面不写条子,但现代通讯工具其实已经悄悄帮我们“留痕”了。
微信、短信、电话录音、邮件……只要内容清晰,能反映借款意图和资金流向,经过合法提取和固定,完全具备法律效力,关键是你要有意识地保存,并且在必要时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强化证据力。
更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等到人跑路了才想起来收集证据,一旦发现对方有拖延迹象,就要开始“取证模式”——比如发条信息:“上次借的三万,你说月底还,现在能安排吗?”如果对方回复“知道了”“在凑”之类,那就是默认债务的存在,等于补上了“合意”这一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九条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借款合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
说到底,信任不能代替规则,感情不能替代证据,借钱给熟人,不怕你讲义气,怕的是你太天真。
我的建议从来都很实在:
这个世界不缺好人,也不缺老赖,但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沉默一天,老赖就多喘一口气;你早行动一步,追回血汗钱的可能性就大一分。
善良要有锋芒,助人也要有底线,该救的忙去帮,该要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王律师,深夜落笔于案前
朋友借钱不还,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老赖躲着不见人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好哥们儿张口借两万,说周转三个月就还,结果转眼一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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