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省钱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

普法百科2小时前4

最近有个开公司的老同学深夜给我打电话,语气挺焦虑的:“我这创业刚起步,每个月人力成本压得喘不过气,我看有些同行根本没给员工缴社保,有的人甚至自愿签‘放弃社保协议’……你说我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操作?能省则省啊。”

我听完沉默了几秒,这不是我第一次听到企业主这样问了,很多人都抱有这样的想法,尤其在经济环境不那么乐观的时候,但作为一名律师,我必须斩钉截铁地说:绝对不行

企业想省钱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

不缴社保,表面上好像省了一笔开支,但实际上你是在公司埋下了一颗“法律地雷”,哪怕员工嘴上说“自愿”,哪怕签了书面协议,哪怕你用现金补贴代替——这些都改变不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违法事实。


为什么企业必须交社保?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社保,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不像普通福利可给可不给,而是国家强制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法定义务

有些老板可能会嘀咕:“我把钱折现发给员工,他们拿到手的多了,也高兴,不是双赢吗?”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但实际上隐患极大:

  • 对员工来说:短期是多拿几百块,但长远来看损失巨大,生病无医保报销、工伤无保障、未来养老成问题……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没有社保托底,一个家庭可能瞬间被拖垮,到那时,员工极可能反过来追究企业的责任。

  • 对企业来说:这完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员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离职时申请劳动仲裁,企业不仅要补缴所有欠缴的社保费用,还可能要支付高额的滞纳金,甚至面临罚款,如果员工发生重大工伤,所有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将全部由企业自己承担,那可能是一笔足以让小微企业倒闭的巨额支出。

更不用说,一家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才是值得员工信赖、能留住人才的好公司,靠逃避法定责任来“节省成本”,本质上是在透支企业的信誉和未来。


以案说法:一张“自愿放弃协议”也救不了公司

2022年,上海某科技公司的一位程序员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入院,医疗费花了近20万元,因为他入职时公司让他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并把社保折成1500元/月作为补贴发给他,导致他完全没有医保报销。

事后,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还振振有词,拿出协议说:“这是他白纸黑字自愿放弃的!”

结果仲裁委毫不犹豫判决公司败诉,理由是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当事人约定而免除,公司不仅全额赔偿了20万的医疗费(如果有医保,本可报销一大部分),还要补缴该员工在职期间的所有社保,并承担一笔不小的罚金。

你看,那一纸“自愿协议”在法律面前根本无效,它骗得了自己,骗不了法律。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这意味着,企业不交社保,员工随时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总结几句真心话

我知道,做企业很难,尤其在成本压力大的时候,每分钱都想花在刀刃上。
社保,恰恰是那把最关键的“刀刃”之一,它不仅是给员工的保障,更是为企业自己构建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一个想长远发展的企业,一定不是靠钻法律空子、牺牲员工基本权益来生存的,规范用工,依法缴社保,短期内看似成本高了,但换来的却是团队的稳定、风险的规避、品牌的美誉度,和一份踏实经营的心安。

真正聪明的企业家,拼的不是谁更会“省”,而是谁更会“算大账”,别让一时的糊涂,赔上公司的未来。

企业想省钱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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