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打工人在外干活,最怕的就是出点工伤意外,一旦受伤,不仅身体遭罪,还可能影响工作和收入,有些朋友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工伤是认定了,但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评残)的时候,结果是“未达伤残等级”,这时候,很多人心里就犯嘀咕了:“那我这伤不就白受了?单位是不是就不用赔我钱了?”
哎,您还真别这么想!王律师今天就给大家伙儿掰扯清楚,就算工伤没评上等级,您照样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可千万别以为没评上残,就啥都没有了,那可是大错特错!

具体能拿到哪些赔偿呢?您记好了:
工伤医疗待遇:
- 这是最基本的,您因为工伤治疗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比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等,只要是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以内的,都能报销,单位给您交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交的,就得单位掏腰包。
- 注意了,治疗工伤要去定点医疗机构,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病情稳定后最好还是转到定点医院。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这个太重要了!您受伤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那段时间,叫“停工留薪期”,在这段时间里,您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您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 简单说,就是您养伤期间,单位还得跟您正常上班一样发工资,一分都不能少!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如果您因为工伤住院治疗了,那么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单位也得给,这个标准各地可能不太一样,一般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定。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如果您的伤情需要,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也就是外地)去就医的,那么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也可以报销,同样是按规定标准来。
护理费(如果需要):
- 在停工留薪期内,如果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这个护理费也得由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来护理,如果没派人,就得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定。
您看,这么一算,就算没评上伤残等级,该有的赔偿一项也不能少!
以案说法:
就说咱们小区的小王吧,在一家家具厂上班,前阵子操作机器时不小心把手给划伤了,流了不少血,缝了好几针,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医药费花了三千多,出院后,医生建议他在家休息一个月再上班。
小王挺担心,怕自己这伤评不上残,单位不给赔偿,后来他找到了我,我告诉他:“放心,即使评不上残,医药费单位得报,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也得给,这一个月养伤期间,工资照发!”
果然,小王的工伤认定下来了,劳动能力鉴定也确实没评上等级,但在我的指导下,他拿着医院的票据、病历、工伤认定书找到单位,单位最终把他的3000多医药费全额报销了,住院期间每天还补了50块伙食费,那一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也一分没少地打到了他卡上,小王拿到钱后,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所以说,别觉得没评上残就亏了,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争取!
法条链接:
咱们说的这些,可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听我一句劝:
- 工伤了,先别慌,“工伤认定”是第一步!不管能不能评上残,先把工伤认定做了,这是享受一切工伤待遇的前提。
- “未达伤残等级”≠“没有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如需),这些都是您应得的,单位要是不给,咱有地方说理去!
- 保留好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发票、交通费票据等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千万别弄丢了。
-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有些单位可能会利用咱们不懂法,想少赔或者不赔,这时候您千万别含糊,该问就问,该要就要,自己搞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工伤科,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帮忙。
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即使工伤没评上等级,属于您的那份赔偿,一分都不能少!希望今天的内容对您有帮助,有啥疑问,随时来找我聊聊。
工伤评不上级,是不是就白受伤了?能拿到啥赔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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