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出事了?工伤咋整?老板不认、赔偿难,又该咋办?
老铁们,咱们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平安安,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嘛,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厂里、在工地上,因为工作出了意外,受了伤,这可咋整?很多朋友可能一下子就懵了,不知道该找谁,不...
啥是工伤?咱先掰扯清楚!
咱得明白,不是在单位受的伤都叫工伤,工伤认定是有讲究的,简单说,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或者符合一些特殊情况。

最常见的,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三工”原则:
除了这“三工”,还有几种情况也能算工伤,
反过来想,哪些不算工伤呢?比如你上班时间偷偷跑出去办私事受伤了,或者喝了酒、吸了毒之后干活受伤了,再或者是自己故意自残、打架斗殴受伤的,这些肯定不算。
老板不认、自己又不懂流程,咋整?别慌!
最怕的就是出了事,老板一句“这不算工伤”就想打发人,或者干脆就拖着不管,这时候咱劳动者可不能自认倒霉,也别慌,一步步来:
以案说法:小王的故事
小王是一家装修公司的木工,一天在工地安装吊顶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骨折了,老板把他送到医院付了点医药费后,就说这是小王自己不小心,操作失误,不算工伤,后面的赔偿不管了。
小王当时也懵了,不知道咋办,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我告诉他:“你这明显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妥妥的工伤!”
在我的指导下,小王:
拿到认定书后,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就顺理成章了,老板最后也不得不按规定进行了赔偿。
所以你看,只要咱们占理,证据确凿,流程走对了,老板想赖是赖不掉的!
法条链接(敲黑板!重点来了)
咱办事得有依据,法律就是咱的尚方宝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这里就不细列了,主要是突发疾病死亡和抢险救灾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认定这事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可能因为某些细节卡壳,但核心记住几点: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万一真遇到工伤这种糟心事,一定要沉着冷静,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你的每一分赔偿,都是你应得的!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有啥具体问题,欢迎在后面留言或者私信我,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下次再见!
工伤咋认定?老板不认、自己不懂咋整?,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啥是工伤?咱先掰扯清楚! 咱得明白,不是在单位受的伤都叫工伤,工伤认定是有讲究的,简单说,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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