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才有用?这几点千万不能错!
咱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出意外,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工伤认定就是维权的第一步,而证人证言,往往是工伤认定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尤其是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这些直接证据的时候,一份清晰、客观、完整的证人证言,...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工伤案子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实打实的话题,就是工伤认定里头那个“关键先生”——证人证言,工伤这事儿,有时候证据就那么“一哆嗦”,证人证言说得好,可能就能帮你大忙;说得不好,或者压根儿没人作证,那可就麻烦了,今天咱们就好好说道说道:“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才管用?没人作证、证言不管用怎么办?”
咱们先说说,为啥证人证言这么重要,有时候啊,工人师傅们在工地上或者小厂里干活,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甚至连个打卡记录都没有,这种情况下,一旦出了工伤,老板要是不认账,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时候,要是有一两个工友能站出来,把当时咋回事儿说清楚,那可就太关键了,简直是“雪中送炭”啊!

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才管用?—— 这“三要素”您得记牢!
很多工友可能会说,“我知道要证人,可这证言咋写啊?随便写几句行不行?” 不行!证言不是随便写写画画的,它得有“含金量”,一份管用的证人证言,得包含这么几个核心要素,咱们一个一个说:
证人的基本情况得写明白:谁作证啊?得把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还有他跟受伤的工友(也就是咱们的当事人)是什么关系,在哪个单位、哪个部门、什么岗位,这些都得写清楚,这就跟咱们介绍自己一样,得让人家知道你是谁,靠谱不靠谱。
事故发生的经过得说具体:这可是核心中的核心!不能光说“他受伤了”,得说清楚:
一定要实事求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别添油加醋,也别隐瞒关键信息,越客观、越具体,证言的可信度就越高。
结尾和签名不能少:最后得写上“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话,然后证人亲笔签名,写上日期,最好呢,再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更正规。
简单说,我是谁,我在哪,我看到了什么,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把这些说清楚,一份管用的证言就差不多了,最好是手写,然后让证人按个手印,显得更郑重。
没人作证、证言不管用怎么办?—— 别慌,办法总比困难多!
最怕的就是这种情况:出了事,工友们要么怕老板报复不敢作证,要么就是大家都忙着干活没看清,或者写出来的证言语焉不详,没啥用,这时候咋办呢?
积极沟通,打消顾虑:如果有工友确实看到了,但是不敢作证,咱们可以试着跟他沟通,跟他讲清楚,作证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帮助工友的好事,如果担心老板穿小鞋,可以跟他说,证言一般是提交给社保部门或仲裁委,这些部门会保护证人隐私的(开庭时证人可能需要出庭,但也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等),真诚沟通加上一点点耐心,工友还是愿意帮忙的。
寻找“间接”证人或证据:如果实在找不到直接目击整个过程的证人,看看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那个工作岗位上,或者在那个时间点受伤后被人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人看到你受伤后被扶着去医务室?有没有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收集其他证据“补位”:证人证言只是证据的一种,如果证人这边不顺利,咱们就得在其他证据上下功夫:
向社保部门求助调查:根据规定,社保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权进行调查核实,你可以向社保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出面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官方出面,一些工友或者单位负责人会更配合。
实在不行,仲裁或诉讼中争取:如果单位不承认,走到劳动仲裁或诉讼那一步,仲裁委或法院也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综合判断,虽然没有直接证人证言会被动一些,但如果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也还是有希望的。
以案说法
给大家说个我碰到的真实小案例吧,就叫老王吧,老王在一个小工地上干活,没签合同,工资也是现金发,有一天,他在搭脚手架的时候,脚下一滑摔了下来,把腿给摔断了,当时旁边有两个工友看到了,但都怕老板事后给穿小鞋,不愿意出面作证。
老王当时就懵了,觉得自己这工伤肯定没戏了,后来找到我,我就跟他说,别慌!咱们一步一步来,我让老王回忆一下,发工资有没有让他签过字?工地上有没有人能证明他一直在那儿干活?老王想了想说,工资单他签过字,但单子在老板那儿,他还有几个老乡也在同一个工地,虽然没亲眼看到他摔下来,但知道他那天确实在那个区域干活。
我们一方面让那几个老乡写了证言,证明老王是工地上的工人,事发当天确实在工地上班,我们向社保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说明了情况,请求社保部门帮忙调取老王的工资签收记录,或者找工地负责人了解情况,老王还提供了他当天去医院的急诊病历,上面写了受伤时间和原因。
社保部门后来也去工地做了调查,虽然那两个直接目击的工友还是没敢开口,但结合老乡的证言、医院的病历,以及社保部门调查到的一些间接情况(比如工地上确实有那个脚手架作业),最终还是认定老王的受伤属于工伤。
你看,虽然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证言,但通过其他证据的组合,加上积极争取,工伤认定还是成功了,所以说,遇到困难别轻易放弃!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证人证言的话题就聊到这儿,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干货”: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点坎坷,但请大家记住,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只要咱们证据扎实,方法得当,就一定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啥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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