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咋认定?可不是想当然

普法百科36秒前1

在云南打工受伤了?工伤保险咋认定?待遇咋算?这恐怕是很多人心里都犯嘀咕的事儿,别着急,今天我就结合咱们《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用大白话给大家好好捋一捋。

不是说在上班期间受了伤就一定能算工伤,得符合规定的情形,咱们《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跟国家规定是一致的,主要有这么几种常见情况:

一、工伤咋认定?可不是想当然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典型的,比如在车间操作机器受伤,在工地干活摔伤等等。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后清理场地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因为工作原因跟人起冲突被打伤(咱们不提倡打架啊,只是说这种情况)。
  4. 患职业病的:这个比较特殊,是指因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患上的特定疾病,比如尘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被单位派出去出差,在路上出了意外。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个大家要注意,“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条件很关键。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

还有几种情况,虽然不是直接因为工作原因,但也“视同工伤”,待遇是一样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然了,也有一些情况不算工伤,比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咱们可得拎清楚。

以案说法:老王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个醒

咱们来看看老王的故事,老王是昆明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去年夏天,在工地上绑钢筋的时候,脚下一滑,从两米多高的架子上摔了下来,把腿给摔骨折了。

出事之后,老王疼得不行,工地负责人赶紧把他送医院,一开始,公司还行,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可后来谈到赔偿和后续治疗,公司就有点含糊其辞了,说老王自己也不小心,让他自己也承担一部分责任,老王一听就急了,我这是为了干活才受伤的,怎么能让我自己承担呢?

后来,老王听老乡说可以找律师咨询,他就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他:“老王,你这情况,妥妥的是工伤!”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公司说你自己不小心,这不能成为他们免责的理由,只要不是你故意的,工作中的过失导致受伤,照样算工伤。

我帮老王整理了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幸好他有,没有合同的工友更要注意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等)、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工友的证言等,然后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没过多久,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确认老王属于工伤。

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关键文件,老王的工伤待遇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我们的帮助下,老王不仅拿到了全部的医疗费报销,还获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总共下来有十几万,基本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老王拿到赔偿款的时候,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懂法,这笔钱我可能就拿不到了,家里的日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过。”

所以说,工友们,万一真的不幸受伤,千万别慌,也别被单位几句“私了”或者“你也有责任”的话给忽悠了,一定要记得,先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法条链接:《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怎么说?

咱们来看看《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里的相关规定,给大家吃颗定心丸:

  •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等待遇,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云南省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有明确的地方标准的,这个咱们要注意。

(具体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金标准,大家可以查阅《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详细条款,或者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律师总结:工伤维权,记住这几点不吃亏

各位工友,工伤保险是咱们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万一发生工伤,大家一定要沉着应对,记住以下几点:

  1. 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受伤后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治疗,保留好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票据等,注意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工友证言等。
  2. 督促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或者超过了时限,咱们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时间很重要,千万别错过了!
  3.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下来后,如果伤情影响劳动能力,还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个等级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待遇计算。
  4. 依法主张待遇: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就可以依法向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5. 协商不成,果断维权:如果单位不配合,或者在待遇上打折扣,咱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是咱们用汗水换来的保障,不能稀里糊涂就放弃了,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用不上这些知识,但万一真的遇到了,也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大家,有法律问题,随时咨询专业人士,别自己扛着。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一、工伤咋认定?可不是想当然,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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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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