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去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普法百科34秒前1

好嘞,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重要的事儿,工伤”,谁也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后续的工伤鉴定就是关系到咱们切身利益的关键一步,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说说:工伤怎么去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咱们得明白,工伤鉴定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做的,它有一套规矩和流程,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工伤怎么去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第一步:先得确认“是不是工伤”——工伤认定是前提!

很多朋友以为受伤了直接去鉴定就行,这可不对,工伤鉴定的全称其实是“劳动能力鉴定”,但做这个鉴定的前提是,你这个伤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了。工伤认定是“第一道关”

那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呢?

  1. 谁来申请?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人社局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给咱们申请,或者单位压根儿没给交社保,那咱们自己、或者咱们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申请,这点非常重要,自己的权益得自己盯紧了!
  2. 去哪儿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简单说,就是你单位在哪儿交社保,或者单位注册地在哪儿,就去哪儿的人社局。
  3. 申请时要带啥材料?这个可得准备齐了,少一样都可能耽误事儿,一般包括:
    •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人社局有,去了填就行);
    • 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啥的,越多越好);
    •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个是医院开的,非常关键)。 其他的,比如事故现场照片、报警记录(如果需要的话),有就都带上,证据不嫌多。

社保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在60天内给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决定书,确认是工伤了,咱们才能往下走。

第二步:工伤认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得有多重!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手,确认是工伤了,而且伤情相对稳定了,觉得影响到劳动能力了,这时候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这个鉴定主要是评伤残等级,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等级不同,后续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

  1. 谁来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去哪儿申请?一般还是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他们会告诉你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3. 要带啥材料?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也是制式表格);
    •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这个过程一般会在60天内出结果,复杂情况可延长30天。

拿到这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就知道伤残等级了,九级伤残”、“十级伤残”,然后就可以根据这个等级来计算应该获得多少赔偿了,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等。


以案说法

说了这么多流程,可能还是有点抽象,咱来个小案例:

案例:小李的遭遇与维权路

小李在一家装修公司当木工,有一天在工地安装吊顶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

  1. 工伤认定阶段:事故发生后,小李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说会处理,但过了快一个月了,老板也没提工伤认定的事儿,还开始有点躲着小李,小李感觉不对,赶紧找到我咨询,我告诉他,单位不申请,自己也能申请!在我的指导下,小李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两个工友的书面证言(记得签字按手印),自己去了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受理后,向单位发了通知,单位虽然不情不愿,但也提供了一些材料,人社局经过调查,认定小李属于工伤,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2. 劳动能力鉴定阶段:小李腿伤恢复了三个多月,医生说骨头长好了,但以后重活可能不太方便干了,这时候,我建议小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小李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鉴定,委员会安排他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了检查,专家们根据他的伤情和恢复情况,最终鉴定结论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九级伤残”。
  3. 结果应用:有了九级伤残这个结论,小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公司主张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在内的各项工伤待遇了,公司看到鉴定结论,最终和小李达成了和解,小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这个案例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工伤鉴定流程,小李一开始也迷茫,但关键是他及时行动,没有错过申请时限,并且按部就班地走流程,最终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聊法律,就得有根有据,关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鉴定的流程和结果不服怎么办,就给大伙儿讲到这儿,王律师再给大伙儿总结几点“干货”:

  1. “黄金30天”与“一年时限”要牢记: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30天,个人是1年,千万别错过了!超过时限,维权难度会大大增加。
  2.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劳动关系证明、受伤经过证明、医疗材料,都要妥善保管,越多越有利。
  3. 按部就班,一步一个脚印:先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顺序不能乱。
  4. 结果不服别慌,有“再次鉴定”的机会: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15天内可以向省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的结论是最终的。
  5. 不懂就问,别自己扛着:工伤维权过程可能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多,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少走很多弯路,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法律是咱们维权的武器,遇到事儿了,别害怕,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伙儿还有啥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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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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