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写?请律师要花多少钱?突然有争议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从业多年的家庭法律师,我想和大家聊聊离婚协议这个话题,离婚是人生中一个艰难的决定,很多人都会问:离婚协议到底该怎么写?请律师会不会太贵?万一协议签了,突然又冒出争议,该怎么办?...
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除了身体上的痛苦,最让人关心的恐怕就是后续的赔偿问题了:“我这情况,社保能赔我多少钱啊?”“万一觉得赔少了,或者跟公司、社保那边有争议,又该咋办呢?”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捋捋清楚。

咱们得明确一点,工伤社保赔付,它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儿,而是根据你受伤的严重程度、治疗情况、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来综合计算的,它就像一个“组合拳”,包含了好几项费用。
这“钱”具体都包含哪些方面呢?
知道了赔什么,那万一觉得赔少了,或者跟单位、社保那边有争议了,又该怎么办呢?
工伤维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千万别拖着,越拖越麻烦,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的诊断证明、缴费单据、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等等,这些都是你维权的“武器”。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让你更明白。
老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月薪6000块,有一天,他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右腿,造成骨折。
这么一算,老王除了报销的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还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解除合同后的两笔补助金,具体的数字会因为地区规定、本人工资、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老王的单位一开始不给他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在赔偿上耍赖,老王就可以自己去申请认定,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法条链接
虽然咱们讲大白话,但法律依据还是得知道,心里才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具体的地方性规定,大家可以查询自己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
律师总结
工伤社保赔付是国家给咱们劳动者的一份重要保障,真要遇上了,千万别慌,也别自认倒霉。
第一,及时认定是前提:工伤发生后,赶紧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别错过了时间。第二,保留证据是关键:所有跟工伤有关的材料,都要妥善保管好,它们是你维权的凭证。第三,了解标准好协商:大概知道能赔哪些项目,心里有个数,跟单位协商的时候也更有底气。第四,法定途径要善用:协商不成,果断走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说法。
咱们出来挣钱都不容易,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如果过程中觉得复杂,搞不定,也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出出主意,争取最大的权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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