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了算谁的?归哪个部门管?认定流程怎么走?

普法百科5秒前1

大家好啊,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磕了碰了,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闹心,这时候,很多工友可能就懵了:“我这算工伤吗?该找谁负责啊?哪个部门管这事儿啊?” 别急,您这一连串的问题,今天我就给您一次性说明白。

咱们得明确一点,工伤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咱们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一旦发生工伤,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这事儿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工伤出了算谁的?归哪个部门管?认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出了算谁的?

在说归哪个部门管之前,咱们得先明白,工伤了,责任在谁,只要您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患了职业病,那这责任就该由您的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咱们缴纳工伤保险,万一出事了,大部分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您首先要知道,这不是您一个人的事儿,单位有责任管!

工伤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呢?

这才是咱们今天的重头戏,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找公司老板,老板可能会推诿,或者让你找这个找那个。工伤认定的法定受理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在人社局下面,通常会设有专门的“工伤认定科”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具体负责这事儿。

简单说,就是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住这个全称,别到时候找错了门,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您的工伤事故发生地的人社局提出申请。

认定流程怎么走?

知道了归谁管,接下来就是怎么走流程了,这一步也非常关键,一步错可能就会耽误事儿。

  1. 及时报告:出事之后,赶紧跟您的老板或者单位负责人说,最好书面报告,保留好证据,单位有义务在30天内帮您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 自己申请:如果单位不给力,超过30天没动静,或者单位根本就不认,那您自己、您的直系亲属,或者您所在的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1年时限非常重要,可千万别错过了!
  3. 准备材料:申请的时候,您得带齐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人社局有模板)、您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啥的都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是直系亲属申请,还得带亲属关系证明。
  4. 提交材料:把材料交到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他们会给您个回执。
  5. 调查核实:人社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您和单位都有义务配合。
  6. 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人社局会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发给您《工伤认定决定书》。

拿到这个决定书,您就知道自己是不是工伤了,如果认定是工伤,接下来就是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了。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在一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腿部骨折,出事之后,包工头把他送到医院,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就想私了,给点钱了事,老王心里没底,不知道这算不算工伤,该找谁。

后来,老王的儿子小王上网查了查,又咨询了律师(就是我,哈哈),在我的建议下,小王先让老王跟公司提出了书面的工伤报告,但公司拖了快一个月也没动静,还说老王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

眼看单位靠不住,小王就在老王受伤后的第45天,带着老王的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两个工友的证言,还有填写好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直接去了他们市的人社局工伤认定科提交了申请。

人社局受理后,向建筑公司发出了《举证通知书》,公司虽然还是不承认,但也没拿出什么有效证据证明老王不是工伤,经过调查核实,人社局最终在受理后的第50天,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王属于工伤。

拿到这个决定书,老王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后续,他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拿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

律师点评:这个案子里,老王一开始也迷茫,但好在他儿子及时行动,关键点在于:1. 单位不申请,个人要勇敢站出来自己申请;2. 不要超过1年的申请期限;3. 证据要准备充分,比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4. 找对部门——人社局工伤科,如果老王当初稀里糊涂跟包工头私了,可能拿到的赔偿连后续治疗费都不够。


法条链接:

咱们办事儿得有法可依,下面这几条您可以了解一下: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今天咱们把工伤归谁管、怎么认定的事儿捋了一遍,总结一下核心点:

  1. 工伤了,别慌!先就医,保留好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
  2. 及时报告单位: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3. 单位不申请,自己来!记住1年的申请时限,千万别过期!
  4. 材料要备齐: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申请表是核心。
  5. 找对衙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工伤认定科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点曲折,但只要咱们走对了第一步——成功认定工伤,后面的赔偿就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单位刁难、材料不齐或者对认定结果不服等问题,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咨询。

法律是咱们劳动者的坚强后盾,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万一遇到工伤,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有啥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咱们下期再见!

工伤出了算谁的?归哪个部门管?认定流程怎么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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