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急,先搞清楚这5个关键点!
朋友张嘴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三个月,微信不回、电话拉黑,最后连朋友圈都对你屏蔽了?这时候你心里肯定火大:“这人怎么这么没良心?这不是老赖吗!” 但等等——“老赖”这个词听起来挺...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大学室友、同班同学,甚至关系不错的兄弟姐妹,某天突然开口:“哥们儿,最近手头紧,借两千救个急,下个月发奖学金就还你。”你一想,都是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抹不开面子,转手就把钱转过去了,可结果呢?一个月过去了没动静,两个月过去了石沉大海,等你再问,对方轻飘飘来一句:“哎呀忘了,最近真没钱,再等等。”
最扎心的是,等到毕业各奔东西,微信不回、电话拉黑,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你心里憋屈吧?可又觉得为两千块去打官司太折腾,报警人家说这是民事纠纷管不了……那这笔钱,是不是就只能认栽?

别急,作为干了十几年民商事案件的老律师,我今天就得跟你说句实在话:哪怕对方成了“校园老赖”,只要你方法对、证据足,这账,照样能要回来!
去年有个毕业生小林来找我,说大学时借给同班同学3000块,对方承诺三个月内还清,结果一拖就是三年,期间她多次催款,对方总是找借口推脱,毕业后直接换了号码,朋友圈也全删了,她一度觉得自己这钱打了水漂。
但当我让她翻聊天记录时,发现她其实保留了完整的证据链:
凭借这些电子证据,我们整理成材料,向法院提起了小额诉讼,虽然金额不大,但证据清晰、事实明确,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十日内偿还本金及利息,执行局还通过查控系统冻结了他刚找到工作的工资账户——钱,一分不少地回来了。
关键在哪?不是金额大小,而是你有没有留下“法律认账”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明确: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重点来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短信、录音等电子数据,在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前提下,完全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只要你在催款过程中,让对方明确承认“我借了你钱”“我会还”这类表述,哪怕没有签纸质借条,也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
年轻人之间讲情谊,本没错,但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善良要有锋芒,信任也要有边界。
我给所有还在校园或刚毕业的朋友三条建议:
凡借钱,必留痕
转账时务必备注“借款”,不要用“给你买奶茶”“请你吃饭”这种模糊说法,事后催款记得保留文字记录,哪怕对方敷衍,你也得把“他还承认欠钱”这句话留下来。
三番五次不还,别再“等等看”
拖延是老赖的惯用伎俩,一旦超过约定还款期一个月,就要正式书面催告(微信也算),明确告知“若X月X日前未还款,将依法追责”,这不仅是施压,更是为后续诉讼固定时效证据。
不怕麻烦,才不会吃大亏
小额诉讼程序简便,成本低,很多地方法院支持网上立案,几千块钱看似不多,但你放弃一次,别人就敢骗你第二次,维护的不只是钱,更是你对自己尊严的尊重。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你可以选择宽容,但不能毫无准备地宽容。
当“熟人”变成“老赖”,别怕撕破脸——真正该羞耻的,是那个借钱不还的人,而不是你,依法维权的你。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朋友归朋友,账目归账目。
情分可以无价,但金钱必须有据。
别让大学的美好回忆,被一笔烂账染上阴影。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大学室友、同班同学,甚至关系不错的兄弟姐妹,某天突然开口:“哥们儿,最近手头紧,借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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