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生病了、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工伤了能有啥待遇?
大家伙儿在单位上班,天天忙忙碌碌的,就盼着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磕了碰了,或者因为工作原因病倒了,这事儿到底算不算工伤?能享受啥待遇?这心里头肯定得打...
“上班如上战场”,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反映了咱们打工人日常工作的辛劳,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可能是在车间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划伤了,也可能是在办公室搬个文件柜闪了腰,甚至是在去茶水间接水的路上不小心滑倒了……这时候,最关心的问题来了:我这伤,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工伤这事儿,可不是咱们拍脑袋说了算的,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那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工伤。

咱们来拆解开说说:
除了这种最典型的情况,还有几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当然了,也有一些情况是明确不算工伤的,比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咱们肯定不能往自己身上套,还有,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偷偷干私活,比如上班时间网购,然后去楼下取快递摔伤了,那肯定也不算。
万一真不幸受伤了,该怎么办呢?
所以说,上班受伤了,先别慌,先看看自己是不是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如果符合,那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更直观一些。 小张是一家机械厂的操作工,某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在车间操作车床,突然,车床的一个部件松动,飞溅出来的铁屑不小心划伤了他的胳膊,流了不少血。 厂里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药费倒是付了,但小张心里犯嘀咕,这算不算工伤呢?
王律师分析:小张是在工作时间(早上上班时间)、工作场所(车间)、因为工作原因(操作车床时被铁屑划伤)受到的事故伤害,这完全符合“三工”原则,所以小张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他不仅可以报销医疗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也应该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伤得重,达到一定伤残等级,还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反过来,如果小张是在上班时间,偷偷跑到车间外面的小卖部买零食,结果下楼梯时不小心摔骨折了,这种情况,因为不是“工作原因”,也不在“工作场所”(小卖部和非工作区域的楼梯不算),那就不算工伤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更有底: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上班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的话题,王律师就给大家讲到这里。
工伤认定有时候可能会比较复杂,每个案子的细节不一样,结论也可能有差异,如果您真的遇到了类似的困扰,自己拿不准主意,或者公司不配合,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别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回家,但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就像给自己加了一道护身符,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我是王律师,咱们下次再见!
上班期间受伤了?到底算不算工伤?,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上班如上战场”,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反映了咱们打工人日常工作的辛劳,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可能是在车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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