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受伤了?到底算不算工伤?

普法百科35秒前1

“上班如上战场”,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反映了咱们打工人日常工作的辛劳,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可能是在车间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划伤了,也可能是在办公室搬个文件柜闪了腰,甚至是在去茶水间接水的路上不小心滑倒了……这时候,最关心的问题来了:我这伤,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工伤这事儿,可不是咱们拍脑袋说了算的,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那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工伤

上班期间受伤了?到底算不算工伤?

咱们来拆解开说说:

  • “工作时间”:就是你正常的上班时间,比如朝九晚五,当然啦,像加班加点的时候,也算工作时间,如果公司有弹性工作制,那在你实际工作的时间段内也算。
  • “工作场所”:一般指公司的办公楼、车间、工地这些你日常工作的地方,但也不仅限于此,比如你因为工作需要,去别的地方开会、办事,那开会的地方、办事的途中,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场所”的延伸。
  • “工作原因”:这个是核心!就是你受伤是因为干工作、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才导致的,你在操作机器时被零件砸伤,或者在外出给客户送文件时被车撞倒(这个得看责任方,但只要是因工作外出)。

除了这种最典型的情况,还有几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1.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这个大家可能听说过,如果是在你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这里要划重点: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你自己闯红灯被撞了,那可能就不算了。
  2.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是“视同工伤”。
  3.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出差的时候受伤了。
  4.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然了,也有一些情况是明确不算工伤的,比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咱们肯定不能往自己身上套,还有,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偷偷干私活,比如上班时间网购,然后去楼下取快递摔伤了,那肯定也不算。

万一真不幸受伤了,该怎么办呢?

  • 赶紧就医:身体是第一位的,先把伤看好,保留好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
  • 及时报告单位:尽快跟你的领导或者公司负责这块的同事说,最好书面报告,留下证据。
  • 申请工伤认定:这个一般是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申请,如果公司不给申请,别慌,咱们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社保部门申请。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伤得比较重,影响了劳动能力,等伤情稳定后,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关系到后续的赔偿金额。
  • 协商或维权: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跟公司协商赔偿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再不行还能去法院起诉。

所以说,上班受伤了,先别慌,先看看自己是不是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如果符合,那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更直观一些。 小张是一家机械厂的操作工,某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在车间操作车床,突然,车床的一个部件松动,飞溅出来的铁屑不小心划伤了他的胳膊,流了不少血。 厂里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药费倒是付了,但小张心里犯嘀咕,这算不算工伤呢?

律师分析:小张是在工作时间(早上上班时间)、工作场所(车间)、因为工作原因(操作车床时被铁屑划伤)受到的事故伤害,这完全符合“三工”原则,所以小张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他不仅可以报销医疗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也应该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伤得重,达到一定伤残等级,还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反过来,如果小张是在上班时间,偷偷跑到车间外面的小卖部买零食,结果下楼梯时不小心摔骨折了,这种情况,因为不是“工作原因”,也不在“工作场所”(小卖部和非工作区域的楼梯不算),那就不算工伤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更有底:

  •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上班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的话题,王律师就给大家讲到这里。

  1. 核心要素:工伤认定的核心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工”原则。
  2. 特殊情形: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等,也可能被认定或视同工伤。
  3. 不算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明确排除。
  4. 怎么办:万一受伤,第一步是就医,第二步是报告单位,第三步是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留好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医疗单据、事故现场照片或证人证言等)。

工伤认定有时候可能会比较复杂,每个案子的细节不一样,结论也可能有差异,如果您真的遇到了类似的困扰,自己拿不准主意,或者公司不配合,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别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回家,但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就像给自己加了一道护身符,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我是王律师,咱们下次再见!

上班期间受伤了?到底算不算工伤?,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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