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待遇咋算?吉林老乡看过来!遇到缩水或不给咋办?

普法百科2秒前1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急坏个人,这时候,工伤保险就派上大用场了,咱吉林省为了保障咱劳动者的权益,专门根据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了咱省自己的实施办法,里面对工伤待遇、认定流程啥的都写得明明白白。

工伤了,待遇到底咋算?

咱得明白,不是所有受伤都能算工伤,得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等。

一旦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待遇的事儿了,主要包括这么几块:

  1. 医疗康复待遇:工伤的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能报,还有康复治疗的费用,只要是符合规定的,也给报。
  2. 停工留薪期待遇:受伤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鉴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伤残待遇:如果工伤导致了残疾,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相应伤残等级后,就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的,还能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具体的标准,吉林省的实施办法里都有详细规定。
  4. 工亡待遇:如果不幸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遇到待遇“缩水”或“不给”,咱咋办?

理论上讲,待遇都有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糟心事。

  • 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单位不给办,或者超过了时限,咱职工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错过了时间!
  • 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或其他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比如五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由单位支付的,如果单位耍赖不给,或者给的工资“缩水”了,咱可以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待遇有问题:比如觉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算少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单位没给咱交工伤保险:那更糟心!不过别怕,根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咱吉林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单位没交,就得单位自己掏钱赔!

遇到问题,别慌,别忍气吞声,保留好所有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或证人证言等等,然后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去叫劳动局)咨询,或者拨打12333热线,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忙。


以案说法

咱举个例子吧,就说老王,长春某建筑公司的一名木工,去年夏天,在工地上支模板的时候,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部骨折。

事情经过:老王出事之后,包工头把他送到医院,但公司一开始觉得是老王自己不小心,不愿意承认是工伤,也不给申请工伤认定,老王自己也不懂这些,在家躺了俩月,公司也没给发工资,后来老王的儿子咨询了律师,才知道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维权过程:在律师的指导下,老王的儿子帮老王收集了工友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老王与建筑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有工牌和工资转账记录),然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9个月,向长春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认定老王属于工伤,老王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

结果:因为建筑公司没给老王交工伤保险,所以所有的工伤待遇都得公司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按老王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算,补了俩月),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的吉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的吉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司一开始还想少给,老王通过劳动仲裁,最后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老王各项工伤待遇共计十几万元,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也支持了老王的诉求。

说法: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第一,发生工伤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关键,个人申请别超过1年,第二,没签劳动合同也别怕,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行,第三,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照样可以索赔,责任在单位,第四,遇到单位不配合,要果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仲裁、诉讼,一步都不能少。


法条链接

为了让大家心里更有底,咱把关键的法条链接一下(具体条款请参照最新法规原文):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工伤认定范围。
    • 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申请人。
    • 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
    • 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停工留薪期、伤残、工亡等)。
    • 第六十二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待遇支付责任。
  •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 第七条至第十五条: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和管辖。
    • 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规定。
    • 第二十一条至第四十条: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比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月数(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等,这部分是咱吉林省的“地方特色”,非常重要!
    •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处理。

大家可以根据这些法规名称和主要条款,去查阅详细内容,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保险这块“护身符”,咱得自己搞明白、用起来。

  1. 懂法是前提: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后能享受哪些待遇,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吉林省的实施办法对很多细节做了明确规定,值得大家关注。
  2. 及时是关键: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要第一时间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自己或家人一定要在1年内去申请,千万别拖过时效!
  3. 证据是武器: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受伤现场照片、工友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平时要注意保存,出事后更要收集好。
  4. 维权要果断:遇到单位不配合、待遇“缩水”甚至拒绝支付的情况,不要犹豫,也不要害怕,协商、投诉、仲裁、诉讼,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维权之路更顺畅。

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健健康康回家,但万一遇到不幸,也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有事儿别怕,法律给咱撑腰!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伤了待遇咋算?吉林老乡看过来!遇到缩水或不给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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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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