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己有责任吗?单位能因此不赔偿吗?

普法百科35秒前1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拿钱回家,可有时候,天有不测风云,工作中不小心出点意外,受了伤,这就叫“工伤”,一旦摊上工伤,身体受苦不说,工作也可能受影响,家里的顶梁柱说不定就暂时“塌”了,这时候,大家心里肯定七上八下的:“哎呀,当时好像是我自己不小心,是不是我也有责任啊?单位会不会因为这个就不管我了,不给我赔偿了?”

这问题问得太实在了!我天天跟工伤案子打交道,十个当事人里得有八个会问到类似的问题,我就给大伙儿交个底,把这事儿说明白了。

工伤自己有责任吗?单位能因此不赔偿吗?

咱们得明确一个大原则:工伤认定,主要看的是“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不是“你有没有错”。

这话怎么理解呢?简单说,只要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不管你是不小心操作失误了,还是没按规程来(故意捣乱、自杀自残那种不算啊),一般都能算工伤,单位不能说“这是你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我们没责任”,就把你晾在一边。

这可不是我瞎说,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就是这么规定的,它的立法初衷就是保护咱们劳动者,毕竟咱们是在为单位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受的伤,单位理应有这个保障义务。

很多工友会把“违章操作”和“自己有责任”划等号,觉得自己违章了,就是自己的错,单位就可以不赔,这其实是个大大的误区!除非你的“违章操作”已经到了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程度(这些是法定的不算工伤的情形),否则,一般的疏忽大意、操作不当,哪怕单位规章制度里写了“违章操作后果自负”,那也是不算数的!单位该赔的还得赔!

举个例子,小王在车间干活,急着赶工,没按规定戴安全帽,结果被掉落的零件砸伤了头,这种情况,小王确实有违章行为,自己也有疏忽,但这仍然算工伤!单位不能因为小王没戴安全帽就拒绝给他认定工伤、拒绝赔偿,因为他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零件掉落),而不是他主观上想伤害自己。

核心思想就是:工伤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不是法定的排除情形,哪怕劳动者自身存在一定过失,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单位不能拿“员工自己也有责任”当借口,来逃避自己的赔偿义务。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个真实的小案例(人名地名都做了处理哈):

老张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工地上支模板,有一天,他为了图省事,没按规定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而是站在一个临时搭起的、有点晃动的木板上作业,结果脚下一滑,从两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

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觉得老张自己不按规定操作,是他自己的责任,只愿意出一部分医药费,其他的误工费、伤残赔偿什么的都不想给,老张自己也犯嘀咕:“确实是我图省事没搭好平台,公司是不是真的不用全赔啊?”

后来老张找到了我,我告诉他,他这种情况,虽然存在违章操作的过失,但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理应认定为工伤,公司以“员工自己有责任”为由拒绝全额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经过劳动仲裁,老张的工伤认定成功了,公司不仅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还支付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以及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这个案子就充分说明,即使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操作失误或过失,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都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单位也不能因此减免其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大家注意看,第十六条才是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里面可没有“员工有一般过失”这一条,只要你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的这三种情况,又符合第十四条的情形,那工伤认定就没问题!


律师总结

好了,聊了这么多,给大家总结一下核心要点:

  1. 工伤认定,核心看“工作原因”: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的事儿受的伤,这是最关键的。
  2. “自己有责任”≠“不算工伤”:除非你是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否则,即使你在工作中有一些小的疏忽、操作不当,也照样算工伤!单位不能拿这个当借口不赔偿。
  3. 单位不能随便甩锅:有些单位会说“是你自己不小心,跟我们没关系”,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工伤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咱们劳动者的权益。
  4. 发生工伤怎么办:万一不幸发生工伤,第一时间要就医,同时一定要及时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咱们自己或者近亲属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错过了时效!

工友们,咱们出来挣钱都不容易,平平安安是福气,但万一遇到工伤,也别慌,更别因为觉得“自己可能有责任”就忍气吞声,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法律是咱们的坚强后盾!该争取的,一定要理直气壮地去争取! 能帮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工伤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留言或者咨询专业律师,咱们下期再见!

工伤自己有责任吗?单位能因此不赔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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