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单位不认?工伤认定到底咋回事儿?认定不上又该咋办?
好嘞,各位工友们,大家好啊!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天天跟法律打交道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大家伙儿都可能遇到,而且特别关键的事儿——工伤认定,这可不是小事儿,关系到咱们受伤了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能不能...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打招呼就来了,万一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闹心,这时候,“工伤”这两个字就特别关键,它不仅关系到咱能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还关系到后续的赔偿和生活保障,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伙儿好好说道说道,工伤到底咋申报,认定又是个啥流程。
工伤了,第一步该干啥?—— 赶紧“报警”和“报告”!

咱先说说,万一真在工作中受伤了,不管轻重,第一时间一定要告诉单位领导或负责人,最好是书面报告,口头报告也行,但得留个证据,比如让同事作证,或者自己录个音啥的,别想着“小伤没事,过两天就好了”,有时候伤情会有变化,耽误了报告,后续麻烦就多了。
如果伤得比较重,赶紧上医院!而且尽量去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如果情况紧急,就近就医也行,但后续最好转到定点医院,看病的所有票据、病历本、诊断证明,都得像宝贝一样收好,一张都不能丢!这都是以后申报工伤的重要证据。
谁来申报工伤?—— 单位不积极,咱自己上!
按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一般是人社局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些单位可能怕麻烦,或者怕影响什么,就拖着不报,甚至不想报,这时候咱劳动者可不能干等着!如果单位超过30天没动静,或者明确表示不报,咱自己、咱的近亲属(比如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咱所在的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划重点:个人申报的期限是1年,千万别错过了!过了这个期限,再想认定工伤,可就难上加难了。
申报工伤,得准备些啥材料?—— 材料齐全才好办!
申报工伤不是口头说说就行,得准备实打实的材料,主要有这么几样:
材料准备得越齐全、越规范,工伤认定就越顺利。
工伤认定是个啥流程?—— 社保部门来“断案”
材料交上去之后,社保部门会先审查一下,看看材料齐不齐,符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果材料不齐,会告诉你补啥。
受理之后,社保部门就会开始调查核实情况,可能会找单位了解,也可能会找咱本人了解,还可能会找证人取证,咱这时候要积极配合,实话实说。
一般情况下,社保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认定为工伤,那咱就可以拿着这个决定书去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如果没认定为工伤,也会告诉你为啥。
对认定结果不服咋办?—— 咱有说理的地方!
如果对社保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比如认为应该是工伤但没认定上,或者单位不服认定为工伤的结果,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个咱得注意时效,别错过了。
以案说法:没签合同,工伤了能认吗?
老王是个农民工,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是老板现金给,有一天,老王在脚手架上砌墙,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腿骨折了,老板把他送到医院交了点押金就想不管了,说“没签合同,不算工伤”。
老王急了,想起之前听人说过工伤的事,就赶紧找了律师,律师告诉他,没签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样可以申报工伤。
后来,老王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了工地上发的工牌、工友的证言、和老板讨医药费的录音,还有之前老板给他打生活费的银行转账记录(虽然是偶尔,但能证明联系),拿着这些材料,老王自己向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老王的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工伤认定,老板还是不服,又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也支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老王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续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拿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
这个案子就说明,有没有劳动合同不是认定工伤的唯一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
法条链接:这些规定您得知道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律师总结:工伤维权,记住这几点!
各位朋友,工伤申报和认定,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变得复杂,但只要咱记住以下几点,就能少走弯路:
咱出来打工不容易,平平安安是福气,但真遇到工伤这种糟心事,也别自认倒霉,国家有法律保护咱们劳动者的权益,咱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实在搞不清楚,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帮你理清头绪,争取应得的赔偿。 对大伙儿有帮助!觉得有用就转发给身边的朋友吧!
出了工伤,咱该咋申报?认定又是咋回事?一篇说清!,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打招呼就来了,万一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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